2007-10-16 16:34 zengyan A+
合同婚姻——老年“夫妻”的夕阳晚唱
赵老,局级干部,退下来后,一天到晚总感到身边空荡荡的,老伴一年前去世,自己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子女都在外地,使他一天比一天更迫切地感到身边必须有一个人。有的人建议说结婚吧!并为他出了一个主意,说现在大城市里的老人很适合“合同婚姻”,即两个人搬在一起住,表面上是夫妻关系,实质是雇佣关系。
赵老说试试,很快,介绍人给他带来了一个姓陈的农村老大娘,小赵老几岁,身子也硬朗,但生活没有着落,见了面后两人一拍即合,通过介绍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定下了赵老每月支付陈大娘300元护理费,陈大娘应履行照顾赵老生活起居的义务等条约。
两位老人都没有去办理结婚证的意思,但却举行了一个象征性的仪式,经过日复一日的光阴考验,目前赵老甜滋滋地逢人就说,是陈大娘给了他生命中的第二春。
长期以来老年人的婚姻状况是被社会遗忘的角落。老年人丧偶后出于各式各样的原因,比起中年人和年轻人来说更难重新组织家庭。这样,适时出现的“合同婚姻”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些孤寡老年人的选择。有人说,这是婚姻文明的一大退步,它把原本美丽的婚姻简化成索取与给予的关系。在这种婚姻中老年人更看重的是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却忽略了婚姻的保障和责任。可笔者认为,对于来日无多的老年人来说,这不失为一种实惠的婚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