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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单独二胎细则

2014-08-28 17:55 佚名

  广东终于放开单独二胎了!相信不少朋友已经听闻了这个消息了,并且已经跃跃欲动、想要准备怀二胎了,但是广东单独二胎细则是怎样的呢?已出生的单独二胎还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广东单独二胎细则

  广东“单独二孩”已通过修法在3月27日实施。当日上午,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广东二孩”,全票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原有的“双独二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二孩”,即日起实施!

  原条例为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将改成“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广东“单独二孩”独生子女定义以国家相关定义为准。《国家卫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明确:“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已出生的单独二胎还要交社会抚养费吗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生育时仍未补办审批手续的,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因此,即使按现行双独政策,符合条件未审批就生孩子,也是需要缴交社会抚养费的。

  只不过,缴交的社会抚养费相对超生的费用低一些,因为超生抚养费是按基数3至6倍缴交罚款,而未审批就生孩子的费用是基数的百分之二即可,如基数是3万元,需缴金额就是600元而已。而超生抚养费最高是基数的6倍,那就是18万元了。当然,到时候单独未审批就生育的情况是按照何种情况来征收社会抚养费,还要等省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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