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童车才使用两天,前轮部位就发生断裂,导致小孩摔伤入院治疗。经乌当区消协高新分会调解,消费者获赔1万元。
日前,消费者邓女士向消协投诉称,去年10月14日,她在乌当区新创路一自行车经营部,花70元购买了一辆“富旺”牌儿童摇摇健身车。才使用两天,该车前轮部位就发生断裂,导致小孩从车上摔下受伤,后入院治疗。
随后,邓女士找到该自行车经营部,称该童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小孩摔伤,要求经销商赔偿,该自行车经营部负责人认为小孩摔伤系其他原因,不同意承担主要责任。
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发现邓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
经消协多次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该自行车经营部赔偿邓女士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