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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前必须立下的6条规矩

2011-10-20 16:57 佚名

  在一个文明、平等的环境中如果想获得最大限度的自由,就必须有规则来保证。成人能够遵守规则,是孩子得到自由的基本保证。在这个前提下,每一个孩子都会知道他做事情的底线,并且知道这个底线是由自己把握的,而不是大人。这样,孩子才能在不受成人强制和惩罚的生活中逐渐学会如何生活,摆脱“不好的”、“常犯错误的”状态,走上自由的、快乐的、有规则的、成长的轨道。这就是我倡导的爱和自由、规则和平等的教育精神。

  0-6岁的孩子需要建立的6大基本规则:

  1. 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

  2. 别人的东西不可以拿,自己的东西由自己支配。

  3. 从哪里拿的东西放回哪里。

  4. 谁先拿到谁先使用,后来者必须等待。

  5. 不可以打扰别人。

  6. 做错事要道歉,并且有权利要求他人道歉。

  在实际执行中,父母们遇到了一些困扰:如何实现这些规则?怎样理解这些规则背后的意义?

  困扰1:基本规则中有一条“粗野、粗俗的行为不能有”。粗野、粗俗,是指随意打人、骂人吗?孩子违背了这一条,该如何处理?

  所谓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显见的,指行为和语言上的粗野;另一个是隐性的,指对他人心理上的控制和压制。

  我们先来谈显见的:采用暴力的手段,强制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用语言对他人进行攻击、胁迫,以实现自己的愿望。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粗野、粗俗的行为。

  比如,一个孩子想得到别人的某样东西,当这个目的达不到时就开始打人或骂人:“我把你妈妈抓到监狱里,让警察枪毙了她。”

  此时,这条规则能帮助孩子调整情绪:如何对待自己的期望;如何处理已经酝酿在胸腔里的情绪;如何处理已经发生了的情绪。我们需要做的是给孩子宽松的自由空间用以自我调整,同时给予他们判断是非的概念和再次选择的机会。唯一的要求是不可以伤害到别人。

  具体而言,孩子出现了这样的行为,首先要帮助他明辨是非,明确地告诉他:“这是粗野的行为。”然后请孩子重新选择:“请换一种正确的方式解决。”在一个平等的环境中,孩子很快就能寻找到其他的解决办法。

  同样的处理模式也适用于隐性的粗野和粗俗的行为。当一个孩子对另一个孩子说:“你不给我吃,我就不跟你玩儿了。”我们的孩子会这样回应:“这是威胁。如果你不愿意跟我做朋友,我可以选择别人。”

  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会不断地调整对事物的看法和自己的心态。这样,当他长大后,他同样会沿用这套模式对待周围的人,客观地看待爱与恨、控制与平等、交友与树敌、诚实与谎言、威胁与和谐、暴力与沟通、失去与得到,而不会仅从自己的角度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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