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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酚A奶瓶9月禁售,3个月缓冲期惹热议

2011-06-02 18:49 佚名

  根据六部委发布的关于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的公告,自6月1日起,禁止生产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和其他含双酚A的婴幼儿奶瓶;9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双酚A奶瓶。公告称,鉴于婴幼儿属于敏感人群,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护婴幼儿健康,现决定禁止双酚A用于婴幼儿奶瓶。

  也就是说,现在仍在“禁止生产”阶段,还未到全面禁止销售。也就是说,在9月1日前,双酚A奶瓶还是允许销售的?小编搜所了一下,发现网上也确实还有许多PC奶瓶未下架。

  网上PC奶瓶仍有售

  由于现在还未到9月1日的正式“限售”期限,小编上网搜了一下,发现仍有不少PC奶瓶出售,产品描述里仍有“瓶身采用进口食品级无毒材料聚碳酸酯(PC)吹塑而成”等字眼。许多网友妈妈可能听信了“食品级无毒”几个字,便以为这种PC材质是安全的。事实上,聚碳酸酯是由碳酸和双酚A聚合而成,所有PC都百分百含双酚A!

淘宝截图
某购物网站截图:PC奶瓶未下架,且还有销量记录。

淘宝截图
卖家关于某款PC奶瓶的说明,称是“进口食品级无毒”材料,还符合美国和欧洲标准。

  3个月缓冲期惹热议

  既然要“禁”,为何还给“毒奶瓶”退市留下三个月的缓冲期?许多消费者表示不解。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卫生部没有及时召回“毒奶瓶”,反而给企业消化库存留有时间差,殊不知在照顾奶瓶商利益的同时,牺牲的却是无数婴儿的健康。

  为何留3个月缓冲期?

  为何留3个月缓冲期,这也是小编所不解的。也许,这也是在借鉴欧盟的做法:欧盟已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双酚A的塑料奶瓶,6月起禁止任何双酚A塑料奶瓶进口到欧盟成员国。欧盟也同样有3个月缓冲期。

  后续处理机制尚未公布

  卫生部门只出台禁止生产及销售的通知,至于如何监察生产企业,如何处理下架、回收奶瓶却并无详细措施公布,这使得双酚A的这一纸禁令显得比较单薄。

  禁令之后,如何维护奶瓶市场安全,如何让企业不作假,下架和回收的奶瓶如何使用和处置,如何划定规范和界限,这也是我们更为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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