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及必备材料
西安适龄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幼儿出生证,幼儿及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证明资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登记人必须是幼儿的父母)(如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购房发票);
租房:由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2018年-2019年之间满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父母之一,租房者还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不接收无此证明或租赁时间不符合的幼儿。
非西安适龄儿童
1.身份证明资料:幼儿出生证明,幼儿及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的居住证。
2.住房资料:与深户住房材料相同。
注:以上证件幼儿园初步验核所提供证件材料的原件,收存家长签名确认的复印件(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