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三聚氰胺限量值,范围扩至所有食品
20日上午,卫生部、农业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对所有食品当中的三聚氰胺含量做出一个明确的限制标准。其中,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公斤,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毫克/公斤。这是我国首次公布三聚氰胺在所有食品中的限量值,高于限量的食品一律禁售,该规定即日起执行。
2008年10月,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2008年第25号公告),规定了含乳15%以上乳制品三聚氰胺限量。根据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需要,同时考虑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经制定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发布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公告,该规定即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2008年第25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