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优方面表示,“退货事件”对中国消费者而言是一场幸福的“误会”。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肖诗弧进一步澄清表示,澳优退货系企业内控标准严于国家标准引发。

  澳优供应商提供的奶粉符合国家标准,但由于澳优执行的是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澳优供应商才会遭遇退货。肖总表示,尽管澳优严格的企业内控标准会增加产品成本,也增加了供应商的生产难度,但澳优不会改变其“营养安全更高标准”的高品质产品战略。据悉,为避免类似“误会”事件的发生,澳优方面已经决定,2011年将重点开展以“营养安全更高标准”为主题的系列市场活动。

  媒体登陆澳优官网摘录澳优最新澄清声明如下:

  澳优就2010年3-8月退货事宜声明

  致广大消费者及媒体:

  2010年3-8月,本公司的供货商先后有七个批次的进口奶粉被退货,主要原因是该批次产品没有全面符合本公司与该供货商所议定的产品标准(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澳优内控标准),澳优坚持「营养安全更高标准」,所制定之产品质量标准,比中国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更加严格,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退货,产品并未在市场流通。

  澳优的企业愿景是做行业最有竞争价值的品牌和勇于承担责任的企业,坚持高品质产品战略,践行「营养安全更高标准」:

  澳优与国外制造商签署每个产品的技术合同和质量约定,均对婴幼儿奶粉各项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进行严格规定,确保澳优产品的营养安全更高标准;

  澳优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奶粉,完全符合中国婴幼儿配方食品标准相关要求,并在严格的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控制下进行生产和销售

  澳优产品五重检验(国际、国内),纯正进口。澳优产品经生产企业(塔图拉公司

  或诺蒂柏欧)、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口国职能部门(澳大利亚或法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澳优公司五重检测,澳优所售产品只有符合澳优严于国家标准制订的内控标准才能进入市场。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严格依法对澳优入境的每一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颁发CIQ卫生证书后方可入境,确保每一批入境的澳优产品全部合格,现在所有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澳优产品全部为合格产品。

  澳优乳业(中国)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7日

  附件1:澳优能力多有机奶粉企业内控标准与国家标准部分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比较

澳优企业内控标准严于国家标准

  (澳优企业内控标准严于国家标准)

  附件2: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澳优内控标准的不合格产品——退货明细说明

  一、2010年3月份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澳优内控标准的不合格产品(2010年8月12日公布)

  1、供应商及产品名称:法国诺帝柏欧婴幼儿奶粉

  2、进口商: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3、退货原因:感官指标

  4、国家标准GB10767未明确规定。

  5、内控标准为符合双方签署的产品质量约定,应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

  6、经过检测,符合国家标准GB10767,但不符合双方签署的技术规格,澳优公司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退货,经过与法国诺帝柏欧公司沟通,同意作退货处理。

  二、2010年6月份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澳优内控标准的不合格产品(2010年8月27日公布)

  1、供应商及产品名称:塔图拉有机婴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

  2、进口商: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3、退货原因:磷/锌

  4、国家标准GB10767规定:磷≥150mg/100g;锌3.0—7.0mg/100g。

  5、内控标准:磷为247mg—333mg/100g;锌为3.0-4.05mg/100g。

  6、检测值为符合国家标准GB10767,但不符合双方签署的技术规格,澳优公司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退货,经过与塔图拉公司沟通,同意作退货处理。

  三、2010年7月份符合国家标准,不合澳优内控标准的不合格产品(2010年9月20日公布)

  1、供应商及产品名称:塔图拉婴幼儿奶粉

  2、进口商:湖南华一经贸有限公司

  3、退货原因:感官指标

  4、国家标准GB10767中未明确规定。

  5、内控标准为符合双方签署的技术合同,应呈均匀一致的乳黄色。

  6、该批次产品经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测合格后入库,企业在自检过程中,发现奶粉颗粒比较细,速溶性比较差。虽然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判定合格,但为消费者负责考虑,企业做不合格判定,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退货申请,经过与塔图拉公司沟通,同意作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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