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太平洋亲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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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日前发布了新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草案)》,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中明确指出,托幼机构不得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

  各界声音,由“乙肝宝宝”引发的争议

  连日来,编者发现,“乙肝宝宝”可入园的消息,成为了很多网页的热点新闻,其各大网站的论坛跟帖更是火爆,其中,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有立场,说法不一。

  网友意见:宝宝不能冒险

  网友“云舒妈妈”说,虽然不会歧视这类群体,但实话实说,作为家长还是无法接受。幼儿不比小学生,同学间肢体接触比较多,磕磕碰碰也是时常发生的事,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现在每家都只有一个宝贝,怎可能让孩子去冒这个险?

  某网友说:“现实就是这样,谁家的孩子不是无辜的呢?我是一名乙肝患者,尝尽其中的辛酸,所以我对这方面特别紧张,担心孩子(他是健康的孩子),拒绝一切不健康的东西。我也很无奈。”

  编者在一些“育儿”论坛上看到,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表现出恐慌的家长不占少数。有家长直言,如果知道自己的孩子身边有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不会让孩子再上那所幼儿园。

  家长声音:理解但不接受

  还有家长担心肝功能的正常监控。“听说乙肝携带者也是有可能发展成乙肝患者的,如果小孩进园时是一般携带者,之后变成有传染性的患者怎么办?作为家长,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和这类人群接触。孩子小,什么都不懂,不会保护自己,万一被传染了,即使不发作,也是一颗定时炸弹”。

  纪女士说,作为家长,能体会和了解“乙肝宝宝”家长的心情和感受,如果必须执行,必须让其他家长接受的话,“乙肝宝宝”家长也要有一定的承受力,要自觉地在权威机构定期给宝宝做体检,并告知幼儿园的老师和其他家长,让大家有知情权。“这绝对不是对这些宝宝的歧视,而是对每个孩子应有的保护”。她说。

  专家说法:幼儿园不是义务教育

  某育儿专家说,从理论上讲,一块吃饭、一块休息传染乙肝病毒的可能性不大,但幼儿的年龄都很小,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打打闹闹是常事,一旦鼻子流血,口腔溃疡或皮肤擦破皮,就有可能被传染了。“万一有家长说孩子在幼儿园被传染上了乙肝病毒,这责任谁能负得起?”“幼儿园不是义务教育,不能为了个别孩子而影响到更多健康孩子的成长。”

  医生说法:幼儿园儿童体内都有乙肝抗体

  杨炯,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常务副所长,他说,作为一名普通的肝病科医生,近几个月来,他在门诊遇到乙肝娃娃入园入托受阻的就有20多例。

  “目前社会上在很多环节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设置了种种限制,其实是因为很多人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这两个不同的概念混淆不清。”杨炯说:“乙肝患者具有传染性这毋庸置疑,但普通人与乙肝病毒携带者日常接触是不会被传染的。人们习惯用大小三阳来区分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染性的高低,其实也不科学,医学上是根据病毒DNA进行判断,病毒DNA呈阳性时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呈阴性则不具传染性。”

  既然病毒DNA呈阳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具有一定的传染性,那么这样的儿童入读幼儿园会否对其他健康儿童造成威胁呢?杨炯表示:“这种机会极少,因为从1998年开始,广州市初生的婴孩全部要接受免费的乙肝疫苗注射,并且有效率达到99%以上,现在适龄入读幼儿园的儿童体内都存在着乙肝抗体,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的接触中是不会被传染的。”

  【小编总结】:

  家长虽有知情权,但作为病人一方同样有私隐权。乙肝作为在沿海地区第一大病号,应该从基层普及对乙肝的认识。要知道,让乙肝阳性的孩子徘徊在幼儿园外,这些孩子的童年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感可能对他的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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