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蒲女士剖腹生产喜得一子,一家人欣喜不已。但很快,这份喜悦就被随之而来的病痛折磨所淹没。女子几年间多次求医,2009年4月,被确诊为腹中有包块。而手术后取出的“包块”却让她大吃一惊:“包块”竟然是一块手术后残留在腹中的医用血垫纱布。7月27日,记者从四川西充县法院获悉,西充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医院赔偿蒲女士各项损失共计7万6千余元。
术后腹痛苦不堪言
2007年10月,蒲女士在西充县某医院剖腹产下一名男婴。产后不久,蒲女士就感觉腹部隐隐作痛,医生称是术后正常现象不必大惊小怪,并以肠梗阻对其进行治疗。随着时间的推移,蒲女士的不适却越来越明显。经照片、B超检查后,医生又分别按肾结石、胃病对其实施治疗,均不见好转。
“一年多了,我天天药物不断,夜夜疼痛难眠。”疼痛发作的时候,蒲女士抱着孩子喂奶都感觉十分吃力。在医生的建议下,蒲女士的丈夫用热毛巾和暖水袋进行热敷,发现蒲女士腹部有包块,位置在变化且越来越大。
换个医院找到祸因
在家人的陪伴下,蒲女士前往西充县人民医院进行CT检查,发现腹部有明显包块。2009年4月,蒲女士进入西充县人民医院接受手术。然而,医生在蒲女士剖腹取出的包块让她大吃一惊:包块竟是一块医用血垫纱布与肠壁粘连而成。由于被粘连的一段小肠已经溃烂,切除包块的同时不得不将粘连溃烂的小肠一并切除。
寻求法律获得赔偿
蒲女士病痛治愈后,认为纱布是当初剖腹产医院给她做手术时留下的。于是找到该医院交涉,由于没有得到满意的解决结果,蒲女士于今年年初向西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对她两年多所遭受的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进行赔偿,同时赔偿她所花的医疗费。
该医院在诉讼中,承认纱布是给蒲女士做手术时由于疏忽留下的,愿意按相关标准对此进行赔偿。
西充法院审理认为,该医疗事故应属被告医生的疏忽大意所造成的责任事故,被告医院对蒲女士所造成的损失依法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遂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医院赔偿蒲女士各项损失共计7万6千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