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蚊香是有毒的啊!我怎么早没注意!”济南市民崔女士后悔不已,几天前,怀孕3个月的她突然流产,出事前一天,她点了一夜的劣质蚊香。夫妻俩事后才发现,蚊香产品包装盒上写有“微毒”字样。
医生借此提醒大家,蚊香也是农药,劣质蚊香就是“挥发的农药”,孕妇和婴儿更要慎用。
病例:蚊香有毒?用了才知道!
“住在12楼还有蚊子,真快烦死了。”家住济南市中区某小区的崔女士说,当时她已怀孕3个月,灭蚊剂的味道太刺鼻,怕对胎儿不好,她不敢用。
后来,她听家里老人建议,用了传统的蚊香。“盒子还没打开就闻到一股香味,点燃后香味更浓了。我在上网,这盘蚊香就放在我脚边,那股香味也一直在身边缭绕。没过多久,我就有些头晕。”
更要命的是,她第二天起床后就开始呕吐,还感到肚子有些疼痛,感觉不妙的崔女士赶紧来到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
由于她呕吐量比较大,医生赶紧给她打安胎针,可惜孩子还是没能保住。
因为以前接诊过点蚊香中毒的病例,医生怀疑孕妇病情和蚊香有关。崔女士的丈夫拿出蚊香包装盒一看,发现背面标注着一行小字:微毒,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含量大于等于0.33%。
后来,医生经过仔细的检测和询问后说,蚊香作为一种化工农药,孕妇本身就应谨慎使用。更何况,患者购买的还是劣质蚊香,按照国家标准,蚊香中右旋反式烯丙菊酯的正常含量应该在0.03%左右。由于所使用产品成分严重超标,且使用时未注意通风,医生推测患者流产与使用蚊香有关。
调查:只有花露水注明“孕妇慎用”
昨天中午,在泉城路一家超市里,记者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蹲点发现,在品种多样的蚊香面前,消费者还真有不少困惑。
一位大妈拿起一盒无烟电热蚊香片,仔细查看着包装盒上的说明,却发现“低毒”二字,琢磨了半天后又将蚊香放回了货架。
接着,她又拿起了一盒普通蚊香,背面却同样醒目地印着“微毒”两个字。“这蚊香到底有没有毒?家里还有小孩子呢!”大妈终于忍不住问一旁的导购员。
“对大人应该没什么影响,小孩子就不好说了。”最后,大妈买了一瓶电热蚊香液,并无奈地对记者说:“价格贵点,质量总会好点吧!”
记者仔细观察了货架上的十几种驱蚊产品,只有花露水的说明书上明确注明“孕妇慎用”字样。蚊香标明主要有效成分是“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右旋笨醚菊酯”、“生物烯丙菊酯”等,且说明对“鱼、蚕有害”,未注明是否对孕妇有害。
而且不少产品对同一成分含量的标注也有所不同,有的是“大于0.1%”,有的则是“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