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说,她是重庆一家医院的护士,郑某从川北医学院毕业后在重庆市嘉陵医院上班,8年前两人交往。琳琳说,郑某曾承诺有了孩子就结婚,但2003年她第一次怀孕,郑某没有提结婚一事。“我知道他要考研。”琳琳说,包括这次和此后5次怀孕,她都做了人流。

  琳琳说,2008年7月,郑某读完重庆医科大学泌尿系的研究生,到温江区一家医院的泌尿外科上班,她到了成都,辞职陪着他。她说,今年3月又怀孕了,4月份一天,郑某给她煮鱼汤喝,她跑去厨房时,看见郑某往鱼汤里放东西,还用餐巾纸包着。她说,两天后她出现出血症状,十多天后流产,没有去医院作进一步处理。5月7日,她大出血晕倒在路边,被路人救起。琳琳说,擦拭过血的纸她全都用塑料袋保存着。“我怀疑是郑某在煮给我的鱼汤中下药。”琳琳说,

  “郑某踏实,人很好。”温江该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长说,琳琳经常到医院闹,郑某为此在前两天提出了离职要求。

  “他们两个都闹了很多年了。”昨日,郑某的妹妹郑女士说,前几天哥哥说过要离开温江,但没说去哪,也没再联系她。记者试图联系郑某,但其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如果打掉孩子不是女方自愿,同时男友在鱼汤里下药证据充分的话,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赔偿。医生说,只根据流血等症状,很难分辨自然流产和药物流产,除非琳琳一直保持做妊娠检查,胎儿都特别健康,才能判定是否是药物引起的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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