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南方贝贝“明星贝贝姐姐”评选标准
各教学中心:
为了弘扬我公司的企业精神,展现我公司优秀“贝贝姐姐”爱岗敬业的风采,经南方贝贝总部研究决定:2009年度南方贝贝“明星贝贝姐姐”评选由各中心独立进行,其评选可根据下列标准进行:
(一) 评选范围及对象 1、 在南方贝贝早期教育机构所有的直营中心和加盟中心范围内评选;
2、 每个中心从本中心员工中评选出一位“明星贝贝姐姐”。
(二) 评选周期
2009年9月17日到2009年11月30日
(三) 评选条件和标准
1、 教学效果优秀(优质课程标准见教师实操考核表)或根据前台、中心主任的岗位要求工作业绩突出。
2、 在南方贝贝工作半年以上。
3、 具备较为丰富的早教专业相关知识。
4、 对家长的服务与指导是最恰当的、态度是最真诚热情的;获得家长的好评。
5、 勇于承担责任。
6、 有团队精神。 7、 工作认真负责,专业技能精益求精。
8、 不墨守陈规,工作有创意。
9、 热爱孩子,也深受孩子喜爱。
10、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四) 评选方式
采取集体投票、优质课考评、征求家长意见的方式。
(五) 奖励方式:
1、 获得2009年南方贝贝“明星贝贝姐姐”光荣称号的南方贝贝员工,由总部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 在“南方贝贝网站”上设专栏宣传获得南方贝贝2009年度“明星贝贝姐姐”光荣称号的南方贝贝员工。
3、 获得“明星贝贝姐姐”荣誉的南方贝贝员工,由各教学中心自行奖励。
(六) 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1日前将“明星贝贝姐姐”评选名单和相关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
报总部,并附电子相片(生活照)一张。(评选相关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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