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妈妈和孩子一起做“辨字”游戏。

  前提:请妈妈在一只手的食指的第一关节上涂上孩子喜欢的色彩源。

  方法:在游戏的过程中,妈妈一边用声音念出数字,一边引导孩子在同样念出数字的同时和孩子一起用手对辨识的数字进行指认,这样的游戏过程就可以说是使孩子在“注意力集中能力”培育的过程中很好地实现了引导孩子将视觉采集、听觉采集和触觉采集进行了同步应用。

  培育时间:

  父母针对孩子注意力集中能力的培育,在时间上应该是有计划、有规律的从短到长,在培育过程中不断地使孩子注意力集中性逻辑思维进行自我主动的延伸,以便最终达到合理的注意力集中时间。父母在培育孩子“注意力集中能力”的开始阶段,可以把注意力集中时间约定在5到10分钟的范围内,经过一段有计划、有规律的培育,在孩子5岁以后使孩子注意力集中的时间逐步延长到30分钟到40分钟,从普遍规律上来看比较合理的培育过程。针对孩子注意力集中时间进行这样的培育,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孩子对所采集、收集和交换的培育目的信息失去好奇和兴趣,从而最大限度地使培育目的得以实现。

  有可能出现的培育问题:“遐想性逻辑思维”

  在逻辑思维丰富成长的阶段,孩子在自我编织逻辑思维过程中所呈现出的对已储存信息尽可能积极应用的特点,因此,在孩子对信息的采集、收集和交换进行的过程中,其注意力集中度往往会因为对已储存信息积极的应用而减弱或转移,即出现“遐想性逻辑思维”现象。

  “遐想性逻辑思维”本是很好的成长现象,但有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能力”的培育效果。所以,父母在实施孩子的“注意力集中能力”培育之前,就应该提前制定好,能够引导孩子重新回到原有的采集、收集和交换信息过程中的方法,并在培育孩子注意力集中能力的过程中,及时合理地进行运用。这种合理的引导方式,通常情况下父母要同时使用逻辑思维语言外在表现方式和逻辑思维肢体外在表现方式来进行。

  例如,当妈妈和孩子一起进行辨认数字游戏的过程中,忽然孩子不再跟妈妈一起游戏了(孩子可能受到数字的启发,因而自我开始编织其它的“遐想性逻辑思维”了),妈妈说的话也似乎听不见了。这时候妈妈就可以用手握住孩子的手对需要辨识的数字进行指点,一边握着孩子的手,一边用语言对孩子进行提醒:

  妈妈:你在想什么呢?

  孩子:恩,我觉得数字“8”象我们家院子里种的葫芦,你说葫芦长大了会变成什么?

  妈妈:你说呢?

  孩子:不知道。

  妈妈:我想有可能是葫芦妈妈。好的,现在我们再做一个游戏……。

  通过“共鸣”帮助孩子用最短的时间结束“遐想性逻辑思维”的编制。在没有断然阻止孩子遐想欲望的前提下,实现了注意力自然的回归。

  当孩子注意力回来后,妈妈一定要把握着孩子的手松开,等到孩子下一次注意力转移的时候再重复同样的过程。

来源: 亲亲宝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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