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

    圣诞节许多家长都在计划着给孩子买礼物。在选购商品的时候,您最关注的是什么?是价位、款式还是质量?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家长:购买儿童商品,最重要的是质量和安全。工商、质监等部门近期在对市场上销售的儿童食品、服装、玩具、用品等抽查时发现,儿童商品依然存在不安全因素;有些商品甚至含毒。

  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避免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本版特意为您制作了一期圣诞节礼物选购安全锦囊,供您细细研读,掌握购买技巧。

    专家支招

    购买玩具注意安全

  来自国家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全国有6000多家玩具企业,其中广东约占70%,但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玩具企业事实上早已超过万家,其中不乏一些作坊企业,他们粗制滥造的玩具也已经悄悄潜入市场。家长一旦买了不安全的玩具,就等于在孩子身边安插了“危险”。

  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公布的玩具抽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抽样合格率只有74.4%。中国质量万里行也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一些玩具市场暗访中发现,大量外观粗糙的假“奥特曼”充斥市场,这些产品包装盒上没有明确的厂名、厂址、电话、警告语,没有适用年龄,掉漆痕迹明显,有的闻上去还有臭味。据调查,这些玩具大都是用没经过检验的再生塑料制成,铅、汞等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长期下来会对儿童身体健康造成很大伤害。

  从2004年10月1日起,我国在玩具生产领域全面推行《国家玩具安全技术防范》,要求玩具及其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以及适用儿童年龄的安全警示标识等,例如“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使用”等字样,没有标注的玩具不允许出厂销售。而且规定适用年龄在3岁以下的儿童玩具不允许有可拆换的小物件,3至6岁之间的虽可允许出现,但要标明“危险”、“在大人陪护下使用”等安全警示用语。毛绒玩具必须对外表材料和填充物的材料都进行标注。

  此外,自2006年3月1日起,电玩具、塑料玩具、童车、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等六大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7年6月1日起,这6种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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