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协议”

  教育方式引争论

  云云从小学1年级开始每周从父母手中领5元零花钱。有次同学过生日时,云云看中了一款新玩具,可是零花钱已花光,跟妈妈要钱又被拒绝。于是她想到班里有些同学靠帮父母干家务活赚零花钱的事,主动提出“打家务工”。没到半个月,云云就买到了相中的玩具。据介绍,孩子通过做家务赚取零花钱的现象已经逐渐普遍起来。云云的妈妈说,自此以后,她不再给给云云零花钱,而是通过设定若干家务活,每完成一项就可以挣得相应的“工资”。

  对于这种教育方式,有的家长不以为然。家住开元山庄的李女士认为,长期下去就会使孩子养成只要付出一点劳动就要求回报的心理,不利于培养正确的劳动观和奉献观,最后只能“钻钱眼儿”里,不利孩子长远的教育。

  要给孩子感恩之心

  在泉城路某外企工作的张小姐认为,不应该和孩子签定所谓的“劳动协议”。她说:“我想让女儿体会劳动养活自己的道理,把每天要求女儿做的家务和学习等项目标上不同的价格。女儿还小,每项‘劳动’所得显得‘数额巨大’,一天能挣几十元。女儿很高兴:‘我多能干呀,我的学费、伙食费都是自己挣的。’有时忘了铺床、没按规定时间弹琴,被扣了钱,女儿也挺想得开的:‘扣就扣吧。’我这才感觉不对头。尽管出发点挺好,但实际上是混淆了一些基本概念。如钱是劳动换来的,但不是所有的劳动都能赚钱,孩子的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学习等,和能产生价值的社会劳动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应让孩子懂得自己还没有能力养活动自己,还应该明白‘爸爸妈妈养育我是不容易的’,从而产生感恩之情,进而了解父母的辛苦,并通过分担家务、约束购物欲望、努力学习等行动来报答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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