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知错又犯错,其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1、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差。孩子不善于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欲望,心里想什么就去做什么,明知是不对的事仍要去做,这主要是由孩子的心理特点决定的。如:爱哭不是好孩子,可达不到目的还是哭;明知幼儿园的玩具要大家玩,可忍不住还要去抢别人手中的玩具……孩子往往只顾满足自己一时的愿望而忘记必须遵守的规则。

  2、判断是非的能力差。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接触社会的机会逐渐增多,他们周围生活中有一些不好的事例,由于孩子辨别能力差,好奇心强,往往也去模仿。

  家庭教育与幼儿园教育方法不一致也直接影响孩子的进步。如:老师教育小朋友要友好相处,不打架,不骂人,而家长怕自己的孩子吃亏,有的这样教育孩子:“谁敢惹你,你就打他。别怕,咱不能受人家的欺负!”这样一来,造成孩子思想上的混乱或行为上的矛盾。虽说打人不对,可有家长支持,孩子就无所顾忌了,于是会产生知错犯错的行为。

  3、孩子做错了事,家长惩戒不严。

  有的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孩子做了错事,家长无动于衷,从不追究,甚至还纵容、袒护。孩子看不到自己错误造成的不良后果,认为做错事和没做错事一个样,也就感到无所谓了。

  由于家长的娇惯和无原则的迁就,孩子经常以摔打物品或其他破坏性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故意把爷爷奶奶的报纸撕碎,故意把妈妈的毛衣针折断,故意把玩具损坏等等。家长的多次妥协,使孩子为所欲为。因此,明知故犯成了孩子要挟大人惯用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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