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孕妇要暂缓怀孕
妇女带病妊娠,不仅对本人有害,可使病情加重,而且还会危及胎儿。不过,也并非所有的慢性病人都不能妊娠。因为,有些慢性病短时间不能治愈,但经过合理、恰当的治疗,待病情好转后,也可以妊娠。
这些疾病主要有:
贫血:贫血纠正以后才能受孕
高血压:在受孕前应把血压控制在允许的水平,注意孕期检查,经常测量血压,并提防妊娠中毒症的发生。
肾脏病:严重的肾脏病均不宜妊娠。症状较轻且肾功能正常者,经医生允许可以妊娠,妊娠后也应警惕妊娠中毒症的发生。
肝脏病:对于迁延型慢性肝炎,如病情轻微、肝功能正常,病人年轻,体质又好,经过适当治疗,也可以妊娠。但在妊娠后,应坚持高蛋白饮食和充分休息,加强孕期监护。
糖尿病:一般情况下,糖尿病人不宜妊娠。但如属于轻型,不用胰岛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体质也好,可以在正确治疗控制好尿糖和血糖的情况下受孕。孕后要加强产前检查和自我保健,饮食控制更应严格些,并要取得医生的指导。
心脏病:所有的心脏病人必须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妊娠。有些心脏病人还需要应用一些药物,甚至必须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和监督,不可大意,整个孕期应取得医生的指导。
膀胱炎、肾盂肾炎:这两种是妇女常见病,必须经过彻底治疗,待治愈之后才能妊娠。
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会使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感染上霉菌。因此,患有霉菌性阴道炎的妇女,应在治愈之后再受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