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常规筛查:AIDS和梅毒

  一、AIDS:

  *感染途径

  与HIV感染者有性关系;用污染的针头、注射器;用过污染的血制品。

 
  孕妇感染HIV的高危因素有:本人吸毒;性伴侣已证实感染HIV;多性伴侣,如妓女、卖淫者;有其他性传播疾病,尤其有溃疡性病灶。

  *母婴之间的传播方式

  1、宫内感染:HIV可经胎盘感染胎儿,使胎儿在出生前已在宫内感染。

  2、产时感染:HIV感染的产妇,其阴道、宫颈分泌物及羊水、血液中均有HIV,胎儿经产道分娩时可被感染。

  3、产后感染:HIV感染的产妇乳汁中常可检测出HIV-DNA,通过母乳喂养可将病毒传给婴儿。

  *与妊娠的相互影响

  HIV感染是否增加妊娠的不良结局,一直存在争议。有认为HIV感染者,其早产、低出生体重儿、尖锐湿疣、产后子宫内膜炎发生率均增加。这可能主要与孕妇免疫状态低下有关。

  另外,妊娠期因免疫受抑制可能加速HIV感染者从无症状期发展成艾滋病。HIV感染者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性极大,故应慎重选择妊娠。

  *产前筛查的重要性:

  HIV抗体检查已作为一项产前常规检查项目,目的在于尽早筛查出HIV感染的孕妇,以便对其严密监测和治疗,以减少母婴之间的传播。

  二、梅毒

  *梅毒与妊娠

  妊娠期梅毒的准确发病率不清,孕妇梅毒的增加主要与吸毒、卖淫、HIV感染等有关。随着孕妇梅毒感染增加,婴儿先天梅毒的发生率明显增加。

  *临床表现

  1、一期梅毒:潜伏期10~90天,于外阴、阴道、宫颈、肛门、口唇或乳头等处出现无痛性红色硬结,表面呈表浅溃疡,边缘整齐,称为“硬下疳”。

  2、二期梅毒:于初期梅毒病灶消退后2周到6个月,全身出现多种多样的皮疹,如斑丘疹、脓疱疹、扁平湿疣。部分患者因病损轻微而被忽视。

  3、三期梅毒:在初期病灶消失后4~20年发病,全身性疾病累及神经、血管,可危及生命。

  *对胎儿的影响

  梅毒对胎儿的影响很严重。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引起死胎、早产或宫内发育受限。孕6周开始就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孕16~20周以后梅毒螺旋体可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肺、肝、脾、胰和骨等的病变。

  *产前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感染梅毒,其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可能性极高。及早给予孕妇青霉素治疗,可预防或减少先天性梅毒的发生。据报道,孕早期治疗者,先天性梅毒发生率16.1%;而孕25周以后治疗者,先天性梅毒发生率达46.4%。故孕早期即应在产前检查时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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