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免疫

  计划免疫的定义是指根据某些传染病的发生规律,将有关疫苗,按科学的免疫程序,有计划地给人群接种,是人体获得对这些传染病的免疫力。从而达到控制、消灭传染源的目的。

  世界卫生组织早在1974年第24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就提出“要在2000年使人人享有卫生保健”。1978年,该组织又在31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具体地提出,要在1990年前对全世界儿童提供有关疾病的免疫预防。到1981年10月为止,全世界已有197个国家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

  (1)计划免疫

  ①扩大的免疫计划:1974年WHO吸收了已在被消灭中的天花以及麻疹、脊髓灰质炎等预防与控制的经验,提出了扩大免疫计划(Expanded Program on Immunization,EPI),以预防和控制天花、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结核病等,并要求各成员国坚持该计划。1978年第三十一届世界卫生大会上决定成立EPI顾问小组, 并强调是实施初级卫生保健的主要内容之一,儿童免疫接种率被视为WHO全球战略成功的标志之一。1988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用“普及儿童免疫”(Universal Child Immunization,UVI)来表示EPI的目的。

  在实施EPI之前,推测全球不足5%的婴儿被适当免疫,致使每年死于麻疹、脊髓灰质炎、肺结核、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等达500万之巨,且另有500万人留有后遗症。经WHO和各成员国的努力,1991年10月,WHO和UNICEF在纽约举行的庆祝大会上宣布: 1990年至2000年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至1995年使麻疹病死率下降95%,并消灭新生儿破伤风,为实现目标,将努力改进疫苗接种途径,研究只需接种1或2次就可预防6病的疫苗,来代替现在需要接种八次的接种法;并研究在无冰箱贮存下能保存一段时间仍能预防一种疾病以上的疫苗。

  ②我国的计划免疫和免疫程序:70年代中期, 我国制定了《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为普及儿童免疫纳入国家卫生计划。其主要内容为“四苗防六病”,即对七周岁及以下儿童进行卡介苗、脊髓灰质炎三价糖丸疫苗、百白破三联疫苗和麻疹疫苗的基础免疫以及及时加强免疫接种,使儿童获得对结核、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麻疹的免疫。1992年卫生部又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计划免疫范畴。随着科技进步,计划免疫将不断扩大其内容。

  我国于1980年正式参与WHO的EPI活动,1985年我国政府宣布分两步实现普及儿童计划免疫。1988年各省实现12个月龄和18个月龄接种率达85%目标,1990年实现各县适龄儿童接种率达85%要求,实质上于1990年我国已达90%目标, 并根据WHO推荐的免疫程序,1986年卫生部重新修订了我国儿童计划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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