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罪过:生而不养?
因为工作忙或其他原因把子女交由他人“养”的城市儿童不在少数。这种“寄养儿童”随着“70后”、“80后”独生子女父母越来越多而增加。城市“寄养儿童”有的表面和父母住在一起,实际上没有交流时间;有的单独与寄养人住在一起,一星期或更长的时间见一次父母。
城市“寄养”现象还催生了一种新的挣钱方式──留宿孩子。在很多城市,一些老师在工作余,收留几个“寄养”孩子,每月收费约两千元,提供吃住,并照顾他们的学习。眼下,这一市场供不应求,很多有钱但没闲的家长四处寻求寄养孩子的老师。
父母把小孩生下来,就有责任养他们,其中这个“养”可不是说保证他们起居生活就足够的。“养”除了要保证他们的生活,还要教育他们,给他们爱的关心。对小孩生而不养,难道不是父母的罪过吗?
小孩的成长烦恼:变相遗弃?
与农村留守儿童长年与父母分离,学习生活环境艰苦不同,这些城市“寄养儿童”一般不会与父母分离时间过长,而且有较为优越的学习生活条件,但他们同样遭遇成长烦恼。
小孩长时间与父母不在一起,对小孩来说母爱与父爱是有缺失的。事实上,启蒙教育不足、长辈娇惯可能带来的性格娇纵、以自我为中心、眼界不够开阔等,父母在把小孩“寄养”之前,请慎重的考虑这些问题!而且,长期被父母“寄养”的小孩,可能在成长上也会存在心理的阴影,由于他们缺乏了父母的爱,所以在某一程度上,他们会觉得自己被父母给遗弃了。长久下去,不但小孩的性情与心理会变得畸形,而且与父母之间的关系也会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