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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问:超声相当于孕26周时,检查所见 (胎位为宫底胎头,胎盘位置为前壁I级,羊水为46mm。胎儿右肺下部为一强回声团块大小为24mm×26mm,胎儿肺动脉右侧支可见分支滋养此团块),考虑胎儿肺囊腺瘤,建议2 周后复查。

  请求俞大夫给看看,我们这种情况孩子还能要吗? 如果产后不能吸收需做手术,手术后有没有其他并发症,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吗? 是不是孩子长大了出现肺部疾病的概率很大呢? 麻烦您了。

  解答:你好,根据超声波检查结果,目前可以确诊为肺囊腺瘤Ⅲ型,因无头围,所以没法算出CVR,你可按我写的公式自己算一算,小于1.6 就是相当安全的。不过根据你提供的体积数据大致可知应该是在1.6 以内,此外没有出现积液,没有描述心脏受压、纵膈移位等,应该是一个良性过程,肯定可以要,而且可以正常顺产,但在孕 28 周前仍要定期检查。生后需要做CT检查,以确定是否要手术。手术一般在1 岁以内我的观点是生后只要确诊就尽快做,最好出生后1周就手术。有些在出生时会有呼吸困难等,就需要紧急手术。手术后一般孩子的肺还要继续发育,在1 ~3 岁是一个高峰,一直发育到8 岁才完成。只要发育良好,肺部疾病的发生率就很低。

  本节内容转载自《胎儿肺囊腺瘤和隔离肺释疑》章节内容,经暨南大学出版社授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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