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洋国土

  所谓“海洋国土”,可以理解为是属于或置于一个沿海国家主权或主权所管辖的海域。“海洋国土”不是法理概念,而是个比拟提法。我们承认并借用这一提法,是因为这一概念目前在中国已经深入人心,约定俗成,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海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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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洋权益

  海洋权益,是指沿海国家对于属于自己的岛礁滩洲、海洋域、海洋资源及对海洋的经济开发、航行自由、空间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权力和利益。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维护其正当的海洋权益是国家的神圣使命。维护海洋权益是新时期海防的重要任务。

  3.领海

  领海,是指沿海国主权管辖的陆地领土及内水以外相邻接的一定宽度的海域。我国的领海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

  4.内海

  指沿海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全部海域。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

  5.公海

  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6.毗连区

  毗连区,在国际上又称连接区、特别区、保护区、补充区、尊重区、专门管制区等,指沿海国在毗连其领海以外一定海域范围内,为了对海关、缉私、卫生和移民等类事项行使管制而设置的区域。所有国家在毗连区都拥有航行和飞越自由、敷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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