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丽感冒发烧,自己用药4天后,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害怕因用药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自己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连着跑了几家大医院进行咨询。有的医生建议她,实在不放心就做人流手术。有的医生则建议,三个月以后可以观察出胎儿是否正常。怎么办?是将胎儿打掉,还是继续保留?许多孕妇对孕期用药顾虑重重,有些孕妇在孕前期吃了药,怕对胎儿产生影响,就轻率地选择做人流手术,以致造成终生不孕。还有一些孕妇对孕期药物有一种恐惧感,甚至生病也不愿意用药,一直硬挺着。如何安全用药呢?豆豆妈(亲子特邀资深妈妈)有话说。
不同阶段用药不一样
不同时期的药物敏感性
受精后1~2 周: 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全或无”,即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有影响导致流产,一般不会导致胎儿畸形,因此在当你在不知道是否怀孕的孕前或早早孕时期服用药物,一般不会对胎儿有太大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
受精后3~8 周: 即(停经5~10 周)称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有服药史,可在怀孕16~20 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 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孕中晚期:这一时期是胎儿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并继续生长。这段时间药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药物仍可能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
分娩前:孕妇最后1 周用药应特别注意,因为胎儿成为新生婴儿时,体内的代谢系统不完善,还不能迅速而有效地处理和消除药物,药物可能在婴儿体内蓄积并产生药物过量的表现。如痢特灵会抑制新生儿的造血功能、造成黄疸、溶血性贫血等;还有的能使新生儿产生低血糖;甚至有的还会导致胎儿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