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妈妈赵女士委托北京佳宸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即将降生的宝宝采集脐带血,但孩子出生时唯一的采血机会却落空。赵女士遂将该公司告上法庭。12月12日,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审结此案,判决佳宸弘公司返还保管费1720元,驳回赵女士赔偿损失的诉求。
今年3月19日,赵女士与北京佳宸弘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将新生儿脐带血的采集储存委托该公司负责。然而,当赵女士在昌平区医院产下一女婴时,却被告知孩子的脐带血被漏采。赵女士夫妇遂将佳宸弘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该公司返还保管费、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30余万元。对此,本报10月30日曾以《新生儿脐带血被漏采》为题进行了报道。
今年12月12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结,支持赵女士要求返还保管费的诉讼请求。此外,赵女士生产所在的北京市昌平区医院证实:赵女士在胎盘娩出十多分钟后,才告知医务人员要采集脐带血。且赵女士未将采血袋带入产房,而是存放于待产室。待医务人员取至产房,脐带血已无法采集。昌平区医院和佳宸弘公司对此无过错。法院由此驳回了赵女士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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