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然成了被告

  2007年6月28日,我刚从外地出车回家,突然接到法院传票,要我出庭与妻子柳妍的离婚判决案。我真是大吃一惊,虽然此前我也料想过,我和她迟早会有离婚这一天,但我没有想到,她竟然先我一步,将我推到被告席。

 

红杏出墙的妻子反过来告我

  在她起草的起诉书上,我居然看到这样的文字:“被告多次打骂原告,导致家庭破裂出走,双方思想缺乏沟通,相互缺乏谅解,导致双方发生矛盾,被告应负主要责任。”我瞠目结舌,———即使要离婚,我也要在法律面前澄清事实的真相!当我将这些年她的表现原原本本地说出时,引来台上台下一片唏嘘。法庭最后判决:“不同意离婚”。

  在法院门口,我问她的律师,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多少。律师说:“1460元。”“那岂不是她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放心吧!赵老板早付过了。”连离婚请律师的钱都是那个姓赵的老板出的,可想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什么程度了!

  对她来说,法院的判决只是一张没有意义的空文。此后,她不接我的电话,也比以前更少回家。听说她前几天又和她的“赵老板”去北京“跑业务”了。

  我收留了被遗弃的她

  柳妍是我的第二个妻子。我的前妻是个对家庭很不负责的女人,我常年在外跑车,原指望她能多照顾家,她却成天泡在牌桌上。1994年的那个夜晚,我从河南出车回来,当时已经深夜11点多了,我居然看见9岁的女儿独自在马路边张望。

  她说忘了带钥匙,妈妈出去打牌了,她只好在马路边等妈妈回家。深更半夜一个小姑娘伢在外面晃,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我暗暗后怕。那晚,前妻竟然整夜未归!一气之下我提出了离婚。离婚后,女儿由前妻带走,我累死累活挣来的四五十万家产也只分给我两万。

  离婚后不久,一天,柳妍突然走进了我的家门。

  当时,她和老乡在武昌开了家发廊,她和一个男人认识几天就同居了,怀孕后却被那男人甩了。她老乡认识我,知道我离婚不久,便把她领到我家看我能不能娶她。

  上下打量她,模样长得还挺水灵。问她多大,她低声答道:“20岁。”真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但我并没有感到很欣喜,而是非常犹豫,我试探地说:“我已经39岁了,我们的年龄差距太大……”她抢过话头,说:“我们不结婚,只做情人。”

  她当时的样子很可怜,我实在不忍心把她推出门,心想,算了,就算行善,把她当妹妹看吧。第二天我向单位请了假,带她去医院做人工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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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盖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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