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一个聪明、美丽、健康的孩子,是天下父母的共同愿望。但在实际生活中,却总有一些另人遗憾的事发生。为此我们采访了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医院产科副主任医师铁丽萍医生,就可能导致孕育低能儿的因素作以简单的介绍。

导致孕育低能儿的9大因素

导致孕育低能儿的9大因素

  1.近亲结婚生子

  在我国古代就有“男女同性不结婚”的说法。我国《婚姻家庭法》中亦明确规定:“直系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为近亲结婚,会增加隐传遗传的两个相同“病态基因”的结合机会,使生育畸形儿、低能儿、痴呆儿的几率大大增加。因此,在法律上明确禁止近亲结婚,这为降低低能儿的出现优化了环境。

  2.某些疾病

  患有严重精神病,严重遗传性智力低下,性器官畸形而又无法矫治者,最好不要结婚。有显著的遗传性先天性畸形者必须在遗传科医生的指导下方可怀孕。有些按性别遗传的遗传病,如血友病,在怀孕4—4.5个月时要到医院遗传科查染色体,以化验结果决定取舍。

  患有严重的结核病、肾炎,三级以上心脏病,急性期肝炎、红斑狼疮等疾病的患者,要遵照医嘱结婚,身体状况不好则不宜生育。未经治愈的麻风病人、性病患者、性功能障碍者,不宜生育。孕妇子宫积瘤也易生育低能儿。

  3.高龄初产

  医学上称35岁以后生育为高龄初产。这个时期产妇的子宫收缩能力减弱,软产道纤维组织增多,难产的机会增加,容易导致新生儿窒息、损伤和死亡。同时,随着年龄的增大,妇女的卵细胞逐渐老化,胎儿发生畸变的可能性增加,胎儿畸形率和其他遗传病发病率也显著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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