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期是人生发展的初期。在这一时期,人的心理发展的基本特点是各个方面都还处在初步形成阶段,其主要任务为动作、语言、认知和情绪的发展。作为评估婴幼儿心理是否健康的标准,自然也应该充分反映这一特点。由于婴幼儿的语言和自我感知能力还处在形成当中,他们不能有效地描述自己的内心体验,因此,对婴幼儿的心理健康测量最好通过父母或者照看者来实施;其测量标准,通常也应该从统计的角度来确立。也就是说,判断一个婴儿或者幼儿的心理是否健康,是看他能否达到大多数婴幼儿相应年龄段所具有的那种心理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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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心理健康的标准

  (一)动作发展

  婴幼儿的动作包括躯体大动作和手指精细动作。刚出生的新生儿(满月后至一岁止一般称为婴儿)应具有一些简单的动作反射。婴儿应会吮吸塞入口中的奶头,转向触接嘴角的物体,握紧放在手掌上的东西。满20天时,俯卧着的婴儿应可把头平举起来;足月时,婴儿凭借自身的力量应可移动所躺的位置;4个月时,婴儿借助支撑应可坐1分钟;9个月时,婴儿应能独自坐起来,借助支撑可站起来;10个月时,婴儿应能用手和膝爬行;11个月时应能独自站立;12个月时应能由别人拉着走;13个月时应能独立行走;18个月时应能独自爬楼梯。到两岁时,幼儿应能从地板上拾起一个物体而不跌倒,并能奔跑和向后走。

  (二)语言发展

  新生儿最初的语言是哭声。一个新生儿应能通过哭声,向成人表达其饥饿、排泄、疼痛或身体不舒服。大约从第4个月起,婴儿应开始咿呀学语,把声母和韵母连结成一串音节,并且不管其父母操的是什么语言,他们说出的似乎都可能是一种“世界通用语”,即mama、baba、dada、gagaga等。到接近第12个月时,婴儿一般应可理解性地使用“妈妈”——一个含义丰富的词,同时也是句子。到18个月左右,婴儿应能说出双词句,如“妈妈水”、“吃蛋蛋”等。从第18个月到24个月,婴儿的语言表达能力应有迅速的发展。他们将开始使用由3个词或3个以上词组成的短语或句子。这时,他们的词汇量应从约20个迅速扩大到300个以上。就在两到3岁的期间,幼儿(从满1岁起到6岁止,习惯上称为幼儿)应具有使用各种基本类型句子的能力。在3到6岁,幼儿语言的发展将进入关键期。在这段时期,幼儿通过游戏、学习、劳动等活动,迅速发展其语言表达能力。他的语音应迅速变得准确,而且,在没有任何人专门教授的情况下奇迹般地掌握母语的语法,并操一口地道的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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