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有媒体报道,新建县一名小学教师杨某年近六旬即将退休,却强奸自己班上一个只有11岁的女生,并导致其怀孕。记者从新建县法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悉,今年已59岁的杨某早年与妻子离婚,一人在乡下教书,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11岁的女生萍萍(化名)是其班上的一个留守儿童。今年开学初的一天,萍萍一个人来到学校。由于离上课还有一段时间,便到杨某的房间里用电视机玩游戏。杨某心生邪念,强行与萍萍发生了性关系,之后给了萍萍10元钱。
那次以后,杨某经常和萍萍发生性关系。今年6月放暑假,萍萍回到在外打工的父母身边。萍萍妈妈发现女儿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到医院检查后,医生称仅有11岁的萍萍怀孕了。在铁证面前,杨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近日,新建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某获有期徒刑15年。
杨某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萍萍依然需要面对当前的事实:怀孕。萍萍的人生因为这样的事件而变得很不同,需要负责的除了当事人,恐怕父母也需要反省自己的监护人责任。这不得不又再一次提醒着广大的父母,尤其是出来打工,孩子留守家中的父母,一定要加强孩子自我保护方面的意识。
应教孩子自我保护,比防范重要
除了萍萍,据媒体报道,还有很多类似的受害孩子。3岁女童遭姑父多次性侵犯,6岁女童被幼儿园门卫猥亵……这并非个案,儿童遭遇强奸、猥亵等性骚扰的案件,经常见诸媒体。无德的亲戚,无良的门卫,将他们罪恶的黑手,伸向幼小无助的儿童,天真活泼的孩子遭受着一生难以抚平的伤痛。
更令人担忧的是,许多孩子性自我保护的知识匮乏,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隐私部位,遇到性侵害茫然不知所措,甚至不知道这是危害自己的行为。作为家长,在防范性骚扰的问题上,该如何教育和引导孩子,呵护他们的身心安全呢?
父母可以通过发生的案件来与孩子讨论防范性伤害。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或者媒体当时传播的案例信息,讨论什么样的人会对孩子进行性伤害,当孩子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在讨论中孩子可能会问到罪犯的犯罪方式,如果讨论的案例中罪犯的犯罪方式是强奸,那么孩子会问:“什么是强奸?”如果案例中出现了“猥亵”,孩子会问:“什么是猥亵?”父母要给孩子明确的解释。在讨论案例的时候父母要随时判断如何用孩子能够明白的话语进行交流,不要在解答孩子的问题中引出更多的问题,所以讨论的案例不要太复杂,达到让孩子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方法的目的就可以了。同时,这个时候也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法制教育的机会,可以给孩子讲解相关法律。这样的话题讨论适合9岁左右的孩子。
1、让孩子清楚地知道性伤害的行为
要让孩子懂得防范性伤害,首先要让孩子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才是性伤害,孩子才会在遭遇性伤害的时候准确判断。
告诉孩子,如果有人对自己有如下行为,是不对的:
把孩子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叫孩子脱下衣服或裤子,摸孩子的胸部或生殖器;
让孩子摸对方身体的某个地方(胸部、生殖器),或让孩子看他的裸体或隐私部位;
带孩子看有很多成人裸体镜头的电影或者视频;
用他身体的某个部位(生殖器或者嘴巴)接触孩子身体的隐私部位;
在公交车、电影院等公共场所摸孩子身体隐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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