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玛围巾的加盟条件:

  一、加盟者对围巾、丝巾有兴趣和信心,认同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经营管理理念,愿意接受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有关资质、选址及经营前景的评估,喜爱围巾并热心从事女性饰品事业。

  二、必须完全执行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统一的管理,即统一店铺内外装修风格、统一店面陈列等形象。独立店铺8-15平方米, 商场专柜5-10平方米,未经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书面认可,加盟者不得在店内销售其它品牌的产品。

  三、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为保证产品的品质和形象,在全国实行统一建议价经销策略。加盟者应在每一次提货时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将按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一定折扣供货,并提供增值税发票。

  四、加盟者根据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提供合同签订范围内的合格产品,保证不良货品的调换,并享受一定的换货比例。同时,根据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统一的广告年度宣传计划制订自身的广告计划,规范使用统一广告用语,并对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的宣传策略作出配合。

  五、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在全国实行排他性区域经营,即在特定区域内仅设置一个特许加盟店(同一城市五百米以内不得另行开设分店),以保障区域内加盟店的利益。如加盟者希望增加新分店和扩张经营区域,应事先提出申请,并呈报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总部审核。加盟者经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授权在某一区域内经销“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la warmer)”系列商品,并成为“la warmer”品牌的特许加盟商,将享受到上海沃玛围巾城市时尚馆免费提供的相关证件及加盟店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提供一定的开业支持;加盟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一定量的销售指标,超额,甲方将给予相应的返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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