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鉴于企业资金实力日益雄厚,且“金猴”商标中美猴王形象与扮演美猴王的著名演员六小龄童有着天然的联系,于是他们果断地请六小龄童在中央电视台为“金猴”皮鞋做广告,结果一鸣惊人。随后,他们精心策划,全面出击,利用路牌、包装物、报刊、电台、车体和灯箱等媒体进行“广而告之”,不仅在威海、山东,而且在国内市场构筑起立体的品牌宣传网络。一时间,“穿金猴皮鞋,走金光大道”的广告语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金猴”皮鞋随着六小龄童潇洒的身姿映入消费者的视野,“金猴”品牌伴着六小龄童磁性的声音鼓荡着人们的耳膜,真正在全国叫响了“金猴”!

  金猴牌皮鞋从1982年起就被评为省优和部优产品,1993、1995年两次荣获国产畅销商品“金桥奖”,1994年在全国同行业率先通过ISO9002质量认证,1996年荣登“中国质量万里行光荣榜”,1998年以来连续四届被中国皮革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真皮鞋王”殊荣,1999年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01年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国家免检产品”,2002年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中国名牌”,2004年被世界权威评估机构列入《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06年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皮革协会授予“中国真皮领先鞋王”称号综合经济实力位居中国皮革制品行业前三强,系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山东省重点工业企业集团,国家大型工业企业。"金猴"(皮鞋)商标于1999年被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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