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时要注意态度、动作和语言表达。平和友善、落落大方的动作并伴有礼节性的语言表达,才是受礼方乐于接受的。那种做贼式的悄悄地将礼品置于桌下或房某个角落的做法,不仅达不到馈赠的目的,甚至会恰得其反。在我国一般习惯上,送礼时自己总会过分谦虚地说:“薄礼!薄礼!”“只有一点小意思”或“很对不起……”这种做法最好避免。当然,如果在赠送时一种近乎骄傲的口吻说:“这是很贵重的东西!”也不合适。在对所赠送的礼品进行介绍时,应该强调的是自己对受赠一方所怀有的好感与情义,而不是强调礼物的实际价值,否则,就落入了重礼而轻义的地步,甚至会使对方有一种接受贿赂的感觉。

  因人因事因地施礼,是社交礼仪的规范之一,对于礼品的选择,也应符合这一规范要求。礼品的选择,要针对不同的受礼对象区别对待。一般说来,对家贫者,以实惠为佳;对富裕者,以精巧为佳;对恋人、爱人、情人、以纪念性为佳;对朋友,以趣味性为佳;对老人,以实用为佳;对孩子,以启智新颖为佳;对外宾,以特色为佳。

  例如,中国普遍有“好事成双”的说法。因而凡是大贺大喜之事,所送之礼,均好双忌单,但广东人则忌讳“4”这个偶数,因为在广东话中,“4”听起来就像是“死”,是不吉利的。再如,白色虽有纯洁无瑕之意,但中国人比较忌讳,因为在中国,白色常是大悲之色和贫穷之色;同样,黑色也被视为不吉利、是凶灾之色,哀丧之色;而红色,则是喜庆、祥和、欢庆的象征,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另外,我国人民还常常讲究不能给老人送钟表,不能给夫妻或情人送梨,因为“送钟”与“送终”,“梨”与“离”谐音,是不吉利的。还有,如不能为健康人送药品,不能为异性朋友送贴身的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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