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却被当作急性肠炎来治疗,29岁的未婚女子徐某因误诊而丧命。事发后,悲伤的父母将北京西直河仁安医院起诉到法院,索赔120余万元。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判决被告医院承担80%的责任,即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8万余元。
据徐先生夫妇说,去年10月21日20时许,女儿徐某突发腹痛并伴有恶心呕吐症状,被送至被告医院就诊。值班医生诊断为中度贫血、急性肠胃炎等,并以治疗急性肠胃炎和解痉阵痛方式留院进行药物治疗。此间,女儿多次发生休克。22时许,徐某腹部、腰部疼痛加剧,值班医生只给她注射了止痛药,但病情根本没有好转。
"次日零时,女儿丧失意识,血压为零,值班护士只是遵医嘱继续输液。家属多次请求,值班医生才来到诊室,但只打了针止痛药。"徐先生夫妇说,女儿后神志不清,他们只好叫120救护车。急救人员在运输的途中初步诊断是失血性休克,怀疑宫外孕。后女儿被转至垂杨柳医院抢救,于10月22日3时许宣告死亡。经所转医院确诊,徐某是宫外孕导致左输卵管峡部破裂,而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原告认为,被告的诊断和治疗耽误了治疗时机,导致女儿死亡,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对原告表示非常歉意!我们医院的医疗条件和水平有局限性,所以这个后果不是我们医生故意的。鉴定单位认定我们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我们愿意依法赔偿。"院方代理人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中有一些不合理的部分,比如有些费用重复主张;死者父亲有收入,索要其被抚养人生活费没有法律依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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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孕卵在子宫腔以外的任何部位着床者,统称为异位妊娠,习称为宫外孕。根据着床部位不同,有输卵管妊娠、卵巢妊娠、腹腔妊娠、宫颈妊娠及子宫残角妊娠等……【详细】
宫外孕的症状
1、停经:除间质部妊娠停经时间较长外,大都停经6~8周,一般在停经后发生腹痛、阴道出血等症状。但20%左右患者主诉并无停经史。
2、腹痛:为患者就诊时最主要症状。腹痛系由输卵管膨大、破裂及血液刺激腹膜等多种因素引起。破裂时患者突感一侧下腹撕裂样疼痛,常伴恶心呕吐。若血液局限于病变区,表现为下腹局部疼痛;血液积聚在子宫直肠陷凹时,肛门有坠胀感;出血量过多,血液由盆腔流至腹腔,疼痛即由下腹向全腹扩散;血液刺激膈肌时,可引起肩胛放射性疼痛。
3、阴道出血:胚胎死亡后,常有不规则阴道出血,色深褐,量少,一般不超过月经量,但淋漓不净。
4、晕厥与休克:由于腹腔内急性出血,可引起血容量减少及剧烈腹痛,轻者常有晕厥,重者出现休克,其严重程度与腹腔内出血速度和出血量成正比,即出血越多越急,症状出现越迅速越严重,但与阴道出血量不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