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临床上,经常遇到家长要求医生为孩子开具治疗常见病的药物拿回家备用,这无疑给不良反应的发生埋下隐患。
以下3个“雷区”最为常见,应该避免:
1、用药不准。比如在感冒初期,没有出现细菌感染时使用抗生素;有的孩子已经发生肺部感染,家长却光给孩子吃感冒药。
2、剂量不对。如果家长给3—4岁的儿童,按照婴儿期的剂量服用,就无法发挥疗效。而用到了七八岁儿童的剂量,有可能出现明显的副作用。
3、重复用药。几种作用相似的药物叠加使用,如同时服用多种感冒药、止咳药、化痰药,会引起多汗、腹泻等症状,有的会引起肝肾功能异常。
孩子身体不舒服时,家长在用药前首先要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如果出现持续高热、剧烈咳嗽、频繁呕吐、频繁腹泻、尿量减少、神志改变、食欲下降、面色改变、呼吸加快或呼吸困难、手足冰凉等情况,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其次,无论是病情较轻自行用药,还是去医院就诊,都要注意记录孩子的药物过敏情况,凡是曾经过敏的药物一律不能使用,而且就诊时要及时告知医生。
自行给孩子服药时,应根据患儿的病情、年龄、体重、个体对药物的反应等综合情况,再参考药品说明书选择药物的种类和剂量。要注意,婴幼儿、学龄儿童 由于肝肾功能尚不完备,一些成人的药物不适合使用;而12岁以上儿童,肝肾功能逐渐完备,体重接近成年人的患儿,有些药物可按成人剂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