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昨天出台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其中提到部分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以“托管”的形式转为民营。

  该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政府将探索医院公办民营模式。例如,政府提供医院用地,委托社会资本建造、营运医疗机构;政府投资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社会资本购置设备及聘雇医护人员并负责经营,若干年后开始向政府支付租金,该项资金将全部用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该意见还特别提出公立医院“转”民营的方式:对部分经营不善的公立医院,可由民营医院派遣人员负责经营,民营医院可享有医院的部分收益作为管理服务费用。

  郑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要执行物价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虽然实行自主定价,但也要认真执行价格公示和住院病人收费清单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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