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面积深度烧伤的HIV阳性女子王碧雯的遭遇,引起了副省长雷于蓝的关注。昨日,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率专家到英德会诊。会诊专家表示,目前病人营养差,无法植皮,要在英德继续做植皮前的诊疗。

  近日,雷于蓝看到媒体报道这名深度烧伤女子的遭遇后,要求卫生部门做好救治工作。昨日,廖新波、省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陈华德、省艾滋诊疗质控中心专家陈谐捷到达英德市人民医院感染科病房看望王碧雯。

  陈华德表示,病人体温控制得好,但目前血色素、白低,也就是说病人营养差。“病人有20%的深2度烧伤创面需要植皮,应观察3—4个星期,营养跟上了才能植皮。”这名HIV阳性病人有开放性伤口,免疫力低,若转移到大医院的烧伤病区,周围都有开放性烧伤伤口的病人,或存在交叉感染的问题,因此,陈华德认为,植皮前还是在英德治疗比较合适。

  陈谐捷认为,目前王碧雯还没有出现机会性感染的表现,下一步治疗将是抗病毒治疗,也就是尾酒疗法。目前来看她的艾滋病还没有到发病期,艾滋病治疗会把她纳入“四免一关怀”,用药将免费。

  英德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李耀斌承诺,将采购气垫床回来给病人使用,防止出现褥疮,也将给王碧雯调病房,这两天将把她换到更舒适的单间病房。用药方面将向上级调配,“至于费用,医院将先行垫付。”

  下一个王碧雯怎么办? HIV携带者求医遭遇法理制度技术“三重门”

  截至去年10月底,广东省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28039例,而在2006年底,数量仅仅过万。越来越多HIV病毒携带者的出现,其就医特别是“手术难”的问题,再次走进公众的视野。

  NGO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设置了艾滋法律咨询热线,收到过众多同样遭遇者的咨询。今年5月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发布的《关于解决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手术难”问题建议》显示,仅在这家民间组织走访的123位HIV病毒携带者中,就收集了38个“手术难”的案例。

  “HIV病毒携带者的就医及手术问题关系到的不仅是这个群体,也影响到整个社会。”这次王碧雯的病情可以通过媒体围观与领导重视来解决,下一个“王碧雯”怎么办?

  法律没有罚则医院屡拒艾滋患者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厐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无论患者是否为HIV病毒携带者,医院拒收病人均属违法行为。

  “就算医院没有医治病人的条件,也应积极为病人寻找合资格的医院。”厐琨引用“医院首诊负责制”的相关规定称:凡来医院就诊的病人,均实行医院首诊负责制。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国家2006年初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

  然而,医院拒绝HIV病毒携带者就诊或者手术的情况仍然屡有发生。反艾滋病歧视多年的北京益仁平中心负责人陆军指出,“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强法律的可操作性。”法律里并没有设计“罚则”,没有规定拒收艾滋病人的医院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接受什么惩罚,这就导致艾滋病毒携带者在就医时还是屡遇难题。

  公益律师刘巍向记者证实,艾滋法律咨询热线接收很多HIV病毒携带者就医遭遇“闭门羹”的案例,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家医院因为拒收HIV病毒携带者遭到起诉,或者受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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