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节将至,一年一度的“月饼节”也将拉开大幕。记者日前获悉,根据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如果企业在8月31日以后给职工发放的“月饼+工资”价值总额在减去“三险一金”之后不到3500元,将被免除“月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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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些媒体陆续报道,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月饼以及其他过节礼物均需要按照礼物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记者咨询有关税务专家获悉,所谓“月饼税”其实早已开征,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之所以该税被持续关注,是因为法律和情理发生了冲突,工薪阶层在感情上难以接受。

  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发现,所谓“月饼税”并非只向月饼征收,事实上,企业向员工发放的任何实物奖励或者有价证券均需要按照价值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国外税法中,企业向员工发放礼品一般也是要员工纳税的,这样安排的一个主要原因是避免企业通过这种方法避税,而在中国,一些垄断国企数不清的各种“福利”也广为诟病,需要相关税收政策规范。

  据记者咨询多家在京企业员工了解到,尽管所谓“月饼税”是法律规定,但事实上,员工被缴纳“月饼税”的只是少数。由于今年9月1日起,个税免征额将提高至3500元,事实上很多单位的员工工资在去除掉“三险一金”之后并不能达到3500元以上,如果所发放月饼价格并不高的话,并不需缴税。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此前披露,执行新税法之后,全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薪阶层人口将只剩下2400万人,也就是说对于大多数企业职工而言,中秋月饼无需缴税。

  记者追访 过节费胜过月饼

  从事会计工作的张女士对记者表示,一些外企因为会计“做账”较为严格,员工工资又高,因此很难逃过被征“月饼税”。“如果发月饼和发过节费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话,那我还是希望单位发给我过节费,不要月饼”,外企白领小李接受记者采访时抱怨说,“现在的月饼一小盒只有几块,售价两三百元,太不值,还是发放现金或者购物卡较为实惠。”

  “月饼税”让月饼变了味

  不少网民指出,尽管对福利性收入征税具有强制性,月饼税看似一个“假问题”,但并不等于税务部门可以不顾民意来征收,如果真的对月饼收税了,那就真是个问题了。国家在征税时其实应为某些财富转移“网开一面”,诸如月饼之类主要在于提供人们享受亲情交融、丰富人际交往的物品,就应该留出空间。也有网民认为,公司给员工发放月饼等福利,已经包含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再把它算入工资扣税,不免有重复征税的嫌疑。

  有网民指出,月饼这类福利物品,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单位对员工的关怀,当税收出现于此时,让这种关怀变了味道。也有网民认为,很多月饼在包装上“华而不实”,“高价位”基点缴税让人情何以堪。署名“毕舸”的博客指出,就像前两天有关婚前房屋产权加名征税一样,月饼税依然让民众产生明显的不满情绪。单位发放月饼等普通消费品,不应像住房等高额福利一样,一律征个税,而应该在一定数额之内,均可免税。

  署名“月儿弯弯”的微博指出,当蕴含丰富文化魅力与厚重历史沉淀,象征丰收团圆、亲情美满的中秋月饼沦为征税的道具时,寄寓的传统文化元素也会渐渐淡薄,当作为“团圆节”的中秋佳节充满了为“福利月饼”避税而苦苦挣扎的消费者时,不知还有多少价值寄托。

  但也有网民指出,法律和传统如果发生碰撞要遵从法律。网民“梅阳”指出,从市场经济来讲,个人收入应该完全的货币化,从目前来看,因为我们分配的渠道很多,并不完全货币化,如果以对月饼征税开头,逐渐把一切纳入个人收入货币化,就能逐渐规范个人收入。

  税收不应主盯工薪阶层口袋

  有网民指出,“房产加名税”、“月饼税”等税收的出现,其实反映出税收见缝插针的趋势,而且这种征税的对象是普通民众。网民“夏天”指出,如果生活用品税负过重,必然会挤压普通民众的日常消费。如此一来,中国传统文化的礼节基础将岌岌可危,民众应享的节日福利受损,月饼销售市场可能萎缩,相关就业岗位也被削减,这么多负面效应,税务部门不可不正视。

  署名“周俊生”的博客指出,由于制度的不完善,我国个税征收出现了大的偏差,个税流失比较严重,比如资本利得税长期处于“暂不征收”状态,灰色收入更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长期无法从税收上建立管理机制。这种状况的长期存在,导致工薪阶层成了个税的主力,而一部分收入渠道广泛的富人却心安理得地处于个税征收的边缘。因此,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更重要的是堵住这方面的漏洞,而不是盯住普通百姓口袋中的“蝇头小利”。

  网民“汤燕雯”指出,关税及商品税的税率过高和重复征税的现象,直接导致了国内物价的虚高,必须要减少税负。以买一盒月饼为例,生产销售企业要缴纳营业税、增值税,购买者要缴纳消费税,这些税负成本最终都转嫁到消费价格上,民众成为最后的埋单者。让民众在为月饼的高昂消费税埋单后再缴纳个税,有双重征税之嫌,让人顿生税负不公的感觉。

  政府应审视“假问题”背后的真民意

  网民“张冲”指出,看看周围,那么多政府部门盖了豪华大厦,仍在不断翻修,三公消费遮遮掩掩,挥霍浪费触目惊心。然后再回看普通公民,发个月饼也要缴税,单位组织个一日游也不能幸免。倒是说说看,这个中秋节还有什么心思吃月饼?

  署名“王太川”的博客也指出,一方面,民众税负痛苦指数高居世界前列,在显性的个人所得税这一直接税之外,更主要、更繁重的流转税,被隐蔽在了商品的价格之中。只要有经济行为发生,就有税的存在,相应的,纳税人的权利却无从谈起。而另一方面,我们的行政成本居高不下,三公消费糜耗惊人,居民收入占G D P比重持续下降,社会财富分配严重失衡,社会保障与突飞猛进的财税收入不成正比。于这样的社会图景下审视,公众对于事涉税收的责难便不难理解。假若国能藏富于民,假若权利与义务对等,假若权力时刻敬畏民意,公众还会不会总是无来由地与公权唱对台戏呢?这才是假问题背后的真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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