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宣布,从2011年6月28日起,任何制造或销售婴儿床的个人和团体必须要求满足经改进后的新的婴儿床安全标准。该标准由CPSC于2010年12月15日通过,旨在确保婴儿床中的婴儿安全,防止因婴儿床侧边栏分离以及硬件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伤害或死亡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新的联邦婴儿床强制性标准是美国近30年中的首次更新,该强制性标准要求:(1)停止生产和销售危险的、传统降边婴儿床;(2)确保支撑床垫更牢固结实;(3)使婴儿床零部件更耐用;(4)安全检测更为严谨。

婴儿床

  根据CPSC早前的统计,具有缺陷的婴儿床一直是引起婴幼儿死亡和受伤的重要原因。2000年以来,因婴儿床侧边栏分离造成的婴儿窒息、勒死等死亡事件超过150起。此外,有更多的死亡事件因劣质或有缺陷的零部件引起。

  CPSC自2007年以来已召回危险婴儿床超过1100万。为了防止类似悲剧发生,更好保护婴幼儿的安全,今年2月,美国就重新修订了《全尺寸婴儿床标准》(ASTM F1169),淘汰婴儿床的侧拉栏。婴儿床的侧边可以有可移动的部分,但最多只能移到婴儿床侧栏上缘以下6英寸处。5月,CPSC提醒消费者停止使用这种婴儿床。7月,美国纽约对带侧拉栏的标准尺寸婴儿床发布了禁令。随后,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对标准尺寸婴儿床与非标准尺寸婴儿床标准进行了修订,希望通过新的标准为用户带来更安全的婴儿床,提升婴儿床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减少危害事件的发生。

  此外,6月17日,CPSC经过投票延长了短期婴儿床租赁公司关于遵守新的标准尺寸与非标准尺寸婴儿床强制性标准的时间,要求婴儿床租赁公司在2012年12月28日之前对婴儿床进行更新。

  此次时限的延长同时针对公共住宿设施中的婴儿床、儿童看护中心,家庭婴幼儿看护中心、早教中心以及公共设施,如旅馆、酒店等也必须在2012年12月28日之前更换新的婴儿床设备。

  注:

  侧拉栏婴儿床指至少有一侧可以上下移动的婴儿床,但不包括带的升降侧门的婴儿床,以及侧边整体固定但其部分可下折的婴儿床。

  标准尺寸婴儿床的内部尺寸规定为:长52-3/8 ± 5/8英寸(133 ± 1.6厘米),宽28 ± 5/8英寸(71 ± 1.6厘米)。

  非标准尺寸婴儿床包括超大、特殊、小型以及便携式婴儿床,但不包括带有网孔/滑移式侧边、软质结构的婴儿床、摇篮、汽车床、婴儿提篮或婴儿睡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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