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是一种致癌物质。近日,“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在微博上指出,由杨澜代言的蓝月亮洗衣液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并且出具了相关的检测报告,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关注。
蓝月亮被检出含有荧光增白剂
北京的王峰是蓝月亮洗衣液的消费者,有一次他的小孩穿了使用蓝月亮洗衣液手洗的衣物啼哭不止,因此他怀疑有可能是衣物上残留的洗衣液刺激导致的。
今年3月3日,王峰将购买的蓝月亮洗衣液(深层洁净亮白增艳包装和深层洁净包装)送到了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检测发现该洗衣液中含有荧光增白剂。王海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了该检测报告,在报告检测结果一栏中,显示检测出荧光增白剂。
王海表示,荧光增白剂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的化学毒物,是一种致癌物质。“然而,蓝月亮洗衣液的外包装并没有标注警示信息,相反除‘安全环保’外,还明确说明‘婴幼儿衣物、内衣同样适用’,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
为此,王海成为王峰的代理人,将蓝月亮、杨澜等起诉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广州的消费者叶先生在使用蓝月亮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后,手臂出现轻微红肿发痒等不适症状。停用该产品后,上述症状消失。王海作为其代理人,日前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书中,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洗衣液被指含有荧光增白剂。6月23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王海指出,荧光增白剂的主要用途是染料,并非洗涤衣物去污必需的有效成分,相反因其附着力强而难以去除,累积在衣物上还会导致白色衣物发黄彩色衣物发暗。对此,邓岗表示,之所以要在洗涤剂中添加荧光增白剂,主要是可以起到增白的效果。
行业标准:有两类荧光增白剂可用于衣物洗涤剂中
200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QB/T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行业标准规定,衣物洗涤剂中可以使用荧光增白剂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该标准由发改委于2008年3月12日发布。
各方回应——
蓝月亮:所使用的荧光增白剂无刺激性
6月23日,广州蓝月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岗对《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表示,国家的《QB/T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行业标准允许在洗涤剂中添加两类荧光增白剂,而且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地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使用。邓岗表示,蓝月亮所使用的是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增白剂。
邓岗指出,公司还将蓝月亮洗衣液(亮白增艳)的产品送到了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记者在检测报告中看到,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对新西兰家兔的一次完整皮肤刺激属无刺激性。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行业标准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针对此事发表的特别说明称,行业标准所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可以改善和提高洗涤效果。
不过,虽然国家允许在洗涤剂中使用荧光增白剂,但我国食品卫生法第六条规定,食品、食品包装纸、餐巾纸禁止使用荧光增白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