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前夕,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广东省的玩具、童装等4种儿童相关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
此次共抽查了广州、汕头、佛山、东莞、中山、深圳、河源、清远、江门、揭阳、惠州等11个地区80家企业生产的玩具产品共80批次,经检验,合格78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7.5%。
本次抽查依据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及GB 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进行了检验和判定,主要检验项目为物理机械性能、燃烧性能、化学性能、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项目均为机械性能项目,分别为尖端和包装薄膜厚度不合格。
抽检不合格的玩具名单
1、有1批次尖端项目不合格。尖端是指刚性材料制造的玩具或玩具部件上的可触及尖点,或硬性的末端面积极小的部件,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与儿童皮肤接触时,可能产生刺伤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材料工艺不完善。
广州市越秀区嘉竣玩具商行的静态塑胶玩具(拼装玩具)不合格
2、有1批次包装薄膜厚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过薄的包装薄膜若被儿童拿来玩耍,易覆盖儿童面部或被吸附于面部而引起窒息危险。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质量较差的薄膜包装袋。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各种产品质量问题,广东质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告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应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不合格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企业依法迅速下架,并组织召回,并向负责后处理的部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还提醒各位老师和家长,在选择玩具时,安全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无论是选择玩具还是使用玩具,家长、老师以及照料孩子的人员都应该具有以下常识:
1、使用玩具安全标志作为指导,特别是对国家已经列入3C目录的玩具产品,选购时还要注意标识上是否有明显的3C标志,注意外包装上的标识标签,标注的内容是否齐全,特别是生产厂的厂名、厂址、电话等内容。
2、选购玩具时,应注意选购符合各儿童年龄段的玩具,年龄较大的孩子买的玩具也许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孩子玩,或对年龄小的孩子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