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购买的牛奶上生产日期是明天的,您还敢喝吗?5月16日,洛阳市老城区王女士就拿到从17日“穿越”的牛奶。
市民:意外收到一包“早产奶”
5月16日上午,洛阳市民王女士发现正准备喝的牛奶,生产日期却是5月17日。“连生产日期都不对,谁知道是什么时候生产的?”更让她担心的是,现在天气也热,食品都很容易放坏,会不会出现还在保质期,食品就坏了呢?而且其他市民是不是也会喝到早产的奶呢?
在王女士提供的“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纯牛奶包装袋背面,靠近中缝的位置黑色标 码 显 示 生 产 日 期 为“20110517”,而生产日期之后两位有些模糊,无法识别。
工商部门:发现问题会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食品标志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食品标志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如果商家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将受到行政处罚。
5月16日下午5时,洛阳市瀍河区工商局食品备案中心彭副主任介绍道,对于牛奶生产日期标注是第二天的事情会严查。
首先要把证据留存,让企业确认是否他们生产的;其次,洛阳市没有关于食品标注提前生产管理条例,所以在办理的时候会比较麻烦,如果情况属实,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提前标注纯牛奶生产日期已经构成了欺诈。
生产日期就是食品的“出生证”,它应当标注食品生产、包装、出厂的真实日期。
巨尔乳业:工人调试标码错误
5月16日下午6时许,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一名张姓负责人联系东方今报记者表示,对于为什么会出现生产日期是第二天尚不清楚,他们会查这件事。而且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按照正常生产顺序,一般标注的日期都是产品下线日期(提前一天)。
5月17日上午10时许,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售后服务人员与王女士取得联系,赠送4箱牛奶并向她表示歉意,解释由于新招了一批工人在调试标码方面不是很熟练,可能会造成日期混乱。目前反映情况的只有王女士一家,所以仅是个别,不是一批都是这样,洛阳巨尔乳业有限公司已经开大会对此事高度重视。
律师:食品的保质期不能任意更改
食品保鲜性和时限性决定了食品具有保质期,食品的保质期不能任意更改。
食品一旦临近过期,经销商或厂家对生产日期进行重新贴牌,会导致大量从包装上看还在保质期的产品,实际上已经过期,食用价值已经丧失,甚至引起疾病,严重地影响了消费者的健康。
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王自刚律师认为,篡改生产日期,可以认为是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进行生产或者销售的行为。
消费者有证据的,可以要求赔偿;监管部门也应当进行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