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对胎教的要求首先是从医学角度指出的。中医学认为,如果准妈妈受到风、寒、暑、湿、燥、火“六淫”的倾入,就会感染疾病,甚至危及胎儿,因此提出了“慎寒温”的具体要求。同时还对不注意“慎寒温”而遭受“六淫”之侵带来的危害:“胎前感冒外邪,或染伤寒,郁热不解,往往小产堕胎,攸关性命。”
因此,准妈妈怀孕后应根据生理上发生的特殊变化,而注重胎前保养,适应寒温变化。同时,还要谨慎起居,注意劳逸适度。因为中医认为,人禀气血以生,胎赖气血以养,所以准妈妈怀孕后如果适当运动,就可使血气通流,百脉和畅,但不要举止无常,攀高负重;如果好逸恶劳,以贪吃贪睡的方法养血,不仅达不到预想目的,甚至会使气停血滞,而导致难产。
古代胎教还要求准妈妈要做到调适情志。中医学认为:“胎借母气以生,呼吸相通,喜怒相应,若右所逆,即致子疾。”所以在《在增补大生要旨》一书中指出:“盖气调则胎安,气逆则胎病。”意思是说,怀孕不仅是女性生理的一个特殊过程,而且在心理上也同样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和反应,也就是所谓情志的变化。因为,准妈妈怀孕后应该情志舒畅,遇事乐观,心境平和,不要喜怒无常,动不动大动肝火,甚至经常恼怒,以免影响准妈妈和胎儿的健康。
古代胎教也注重知识胎教的作用。我国中医儿科学的鼻祖钱乙在其《钱氏儿科学》一书中谈到“欲子女之清秀,居山明水秀之乡,欲子女之聪俊者,常资文学艺书”。
古代胎教更重视准妈妈的道德修养。比如清代贺兴思在《三字经注解备要》中提出“端心正坐,清虚和一,坐无邪席,立无偏倚,行无邪经,目无邪视,口无邪言,心无邪念,无妄喜怒,无得思虑。”等准则,认为准妈妈如果能做到心怀坦荡、言语大度、行为端庄,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胎儿都是非常有益的。
古代医圣孙思邈等提出的胎教六项原则
我国古代许多著名医药学家,对准妈妈在妊娠期间的情志调适,生活环境以及应该注意的有关事项都有要求和建议。比如被称为医圣的大医药学家孙思邈,经过对胎教的专门研究,归纳了以下六项原则:
谨慎起居:劳逸适度,起居有序,忌贪吃贪睡,忌负重物。
调节饮食:营养丰富,易于消化,忌辛辣生冷。
调理情志:静心节欲,心胸开阔,遇事乐观,忌闷闷不乐,心情败坏。
慎对寒温:注重胎前保养,忌风寒侵袭,以防感染疾病。
节制房事:房事有度,忌求一时之欢,导致伤胎。
戒酒避毒:酒能伤胎,宜戒佳;减少服药,慎灸穴位,避免流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