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如何看待“离婚冷静通知书”
2018年01月11日 19:58
【热点背景】
今年3月8日,资阳市安岳县一对“85后”夫妻到法院闹离婚,安岳县法院发出了四川省首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他们3个月时间“静静”,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成都商报3月18日曾作报道)。
如今,3个月的冷静期已过,一纸“冷静令”是否挽回了这对夫妻的婚姻呢?6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安岳县法院获悉,在冷静期结束后,经法院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在当天申请撤诉,这段婚姻有了挽回的可能。
【命题预测】
某地法院在接到一对“85后”夫妻的离婚诉讼后,向该夫妻下发了“离婚冷静通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三个月,最终双方在冷静期满后,经法院调解,撤销了离婚诉讼。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解析】
对于离婚冷静通知书,首先是要明确其目的,只有明确其目的,才能围绕目的展开针对性的分析。就其目的而言,考生可以抓住两个要点。一、挽救冲动式离婚。二、减轻法院工作压力。就其手段而言,以强制冷静三个月的手段,确有一定好处,但也应慎重使用,不能滥用,因此,就其手段,考生可以抓住两个要点分析,一、手段的意义好处。二、手段的弊端如何慎重使用。
针对目的:
一、挽救冲动式离婚。当下80后、90后年轻人,思想比较开放,强调个人自由,且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家庭教育过为溺爱,因此导致许多80、90后年轻人缺乏生活能力、责任心、包容心,往往因为一些小事就冲动离婚(此为背景)。导致80、、90后年轻人离婚率居高不下,且大多因为一些琐事,例如饭后谁洗碗的问题等(此为现状)。这种冲动式的离婚确实带来了很大危害,首先是对夫妻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心理上的创伤,和物质上的损失,当今多为独生子女,父母为子女结婚投入都是巨大的,子女婚后的冲动离婚将会使父母经受心理和物质双重的打击。其次是对夫妻双方带来的影响,婚姻、家庭的不幸福,会让年轻人产生心理上的负担,甚至会影响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家庭幸福,家庭的不幸福,不和谐,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会对孩子产生影响,由于父母冲动离婚,造成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给予孩子完整的家庭教育,和足够的家庭关爱,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严重的会造成孩子的心理扭曲,人格缺失。(此为影响)
二、减轻法院工作压力。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案件众多,许多法院的民事诉讼案件积压众多,导致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巨大,同时也给群众带来不便,往往一个案件从上诉到审理完结需要等很长的时间。因此针对民事案件,我国现在主张以民事调解为首选,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能不上诉的尽量不上诉。并且在民事庭中单独设立家事审判庭,都是为了提高诉讼审理与调解的效率,下发离婚冷静通知书,让夫妻经过冷静后接受调解,撤销诉讼,这也符合我国当下的现实情况。
针对手段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手段的意义好处。解决上述问题,防止冲动离婚,减轻法院压力。
二、手段的弊端如何慎重使用。调解制度应遵循不限制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也就是说,不能一味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冷静,如果夫妻双方坚持走诉讼途径,法院也必须受理。此外,作为法官应该提高其判断力,哪些属于冲动离婚,哪些不属于冲动离婚,必须要确定清楚,不能“一刀切”,对于那些明显是深思熟虑确定过不下去的夫妻,就没有必要下发“冷静通知书”了,以免侵犯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自由,避免弄巧成拙,给夫妻双方造成不便,且可能在冷静期内再生事端。因此,对于离婚案件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今年3月8日,资阳市安岳县一对“85后”夫妻到法院闹离婚,安岳县法院发出了四川省首份公开报道的离婚冷静期通知书,给他们3个月时间“静静”,期间不得向对方提出离婚(成都商报3月18日曾作报道)。
如今,3个月的冷静期已过,一纸“冷静令”是否挽回了这对夫妻的婚姻呢?6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安岳县法院获悉,在冷静期结束后,经法院调解,提起诉讼的女方在当天申请撤诉,这段婚姻有了挽回的可能。
【命题预测】
某地法院在接到一对“85后”夫妻的离婚诉讼后,向该夫妻下发了“离婚冷静通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三个月,最终双方在冷静期满后,经法院调解,撤销了离婚诉讼。对此,你怎么看?
【热点解析】
对于离婚冷静通知书,首先是要明确其目的,只有明确其目的,才能围绕目的展开针对性的分析。就其目的而言,考生可以抓住两个要点。一、挽救冲动式离婚。二、减轻法院工作压力。就其手段而言,以强制冷静三个月的手段,确有一定好处,但也应慎重使用,不能滥用,因此,就其手段,考生可以抓住两个要点分析,一、手段的意义好处。二、手段的弊端如何慎重使用。
针对目的:
一、挽救冲动式离婚。当下80后、90后年轻人,思想比较开放,强调个人自由,且多为独生子女,从小家庭教育过为溺爱,因此导致许多80、90后年轻人缺乏生活能力、责任心、包容心,往往因为一些小事就冲动离婚(此为背景)。导致80、、90后年轻人离婚率居高不下,且大多因为一些琐事,例如饭后谁洗碗的问题等(此为现状)。这种冲动式的离婚确实带来了很大危害,首先是对夫妻双方的家庭都带来了心理上的创伤,和物质上的损失,当今多为独生子女,父母为子女结婚投入都是巨大的,子女婚后的冲动离婚将会使父母经受心理和物质双重的打击。其次是对夫妻双方带来的影响,婚姻、家庭的不幸福,会让年轻人产生心理上的负担,甚至会影响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家庭幸福,家庭的不幸福,不和谐,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是会对孩子产生影响,由于父母冲动离婚,造成孩子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不能给予孩子完整的家庭教育,和足够的家庭关爱,这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严重的会造成孩子的心理扭曲,人格缺失。(此为影响)
二、减轻法院工作压力。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案件众多,许多法院的民事诉讼案件积压众多,导致法院审判工作压力巨大,同时也给群众带来不便,往往一个案件从上诉到审理完结需要等很长的时间。因此针对民事案件,我国现在主张以民事调解为首选,能调解的尽量调解,能不上诉的尽量不上诉。并且在民事庭中单独设立家事审判庭,都是为了提高诉讼审理与调解的效率,下发离婚冷静通知书,让夫妻经过冷静后接受调解,撤销诉讼,这也符合我国当下的现实情况。
针对手段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手段的意义好处。解决上述问题,防止冲动离婚,减轻法院压力。
二、手段的弊端如何慎重使用。调解制度应遵循不限制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也就是说,不能一味强制要求夫妻双方冷静,如果夫妻双方坚持走诉讼途径,法院也必须受理。此外,作为法官应该提高其判断力,哪些属于冲动离婚,哪些不属于冲动离婚,必须要确定清楚,不能“一刀切”,对于那些明显是深思熟虑确定过不下去的夫妻,就没有必要下发“冷静通知书”了,以免侵犯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自由,避免弄巧成拙,给夫妻双方造成不便,且可能在冷静期内再生事端。因此,对于离婚案件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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