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需进行的特殊产前检查项目
2009年01月09日 09:39
  为了及早确诊妊娠,并及时进行孕期保健,孕期检查应从早孕开始,即3个月以内,而且越早越好。在整个妊娠过程中,进行孕期检查的具体时间是:孕12周(三个月)以内检查一次,以及时识别早孕症状,及早开始保健;孕中期(孕13—28周)每月检查一次,以及时筛选高危妊娠,发现有高危因素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并给予必要的纠正治疗;孕晚期(孕28—36周)每半月检查一次,以及时发现影响正常分娩的各种因素及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孕36周以后至足月妊娠时,每周检查一次,以密切观察孕妇和胎儿的情况,以便更好地为接生做好准备。

  在医生建议下,一些孕妇需要进行下面的一些特殊的产前检查:


  1、超声波扫描

  超声波扫描是通过导向性的高频声波透过母体腹壁,进入羊水观察胎儿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对母体和胎儿都是安全的,但最好整个妊娠期不超过3~4次,用这种方法能确定妊娠时间,计算预产期等。

  2、血液生化测定

  有些孕妇需检查肝功能及肝炎病毒有否携带,现在这类检查已成为常规检查,有些孕妇需要检测Rh因子,Rh因子是红细胞中的一个生化分子,实际也属于血型检查一类之中。孕妇妊娠初期还可通过验血检查有否被风疹病毒感染过。艾滋病是由艾滋病毒感染引起的,虽然在我国发病的人很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发病率很可能增加,这样,检验有否被艾滋病毒感染,将列入医院的常规检查项目。

  3、羊膜穿刺

  主要用于检测唐氏综合症,即一种先天性智力低下的疾病,以及有某些先天性疾病家庭史的孕妇。以上是较常使用的检验方法、医生还可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选择其他的产前检查和化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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