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在职孕妇如何维权?
2008年10月17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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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息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其次,懂得运用职场技巧,化险为夷

  专家提醒:除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职孕妇如果能与单位加强沟通、提升自身价值、处理好职场中的人际关系,也是职场女性在职场上站稳脚跟的良方。

  沟通与和解往往更“合算”

  现实中,若员工搬出法律条文抵抗企业决定,往往会遭遇到软暴力,比如孤立、不给安排具体工作、开会不通知等。

  职场女性要避免被“曲线清理”,最好的保障是提高企业对自身的依存度。企业和员工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买卖关系,员工的使用价值越高,自身的利益得到保障的几率越大。若企业对员工的依存度不高,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对员工本身的伤害往往更大。

  对于在职孕妇遇到的情况,员工可以先尝试与企业沟通,或采取和解、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等方式,如能通过这些方式解决纠纷,实际上无疑是更“合算”的。

  在沟通与和解时,也要换位思考,这样的思维能使员工在沟通中取得有利地位。

  如果孕妈妈在劳动权利受到了侵犯,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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