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产期因素易导致智残
2008年05月30日 09:06
  怀孕后期


围产期因素易导致智残

  7个月至胎儿出生(28周到40周)

  在这个时期,胎儿的视力和智力易受到伤害。

  过度劳累易伤婴儿眼睛

  怀孕最后3个月用药不当,如服用一些抗肿瘤药物、镇静安定类药物等均可能会引起孩子白内障、视网膜出血、视力障碍等,导致儿童失明。

  这段时间内在孕期过度劳累,也会导致儿童的眼部疾病。

  同时,胎儿出生前,孕妇的血压、心跳,甚至是营养不良都有可能造成胎儿在宫内窒息,导致婴儿的智力出现问题。

  孩子出生尽量避闪光灯

  据专家介绍,孩子出生后,应避免强光刺激眼睛,刚出生的婴儿照相时尽量避免使用闪光灯。

  不要给儿童乱用药物,孩子后天性耳聋很多都是由于服用了庆大霉素等耳毒性抗菌素。

  此外,不应过早让孩子走路、站立。

  贴心提醒

  有些中药孕妇禁服

  据中医专家孔杰大夫介绍,孕妇绝对禁服的药品是活血化淤的中药,如水蛭、牛膝、花红、桃仁等。

  忌服的中药有大辛大热的药,这些药会动了胎气,如附子、肉桂、川乌、草乌、干姜等。

  还要慎服泻下药,如巴豆、牵牛子、大黄等。大苦大寒的药,如黄柏等也都应该慎服。

  家庭环境不同经济文化等都有影响

  此外,家庭环境不同,儿童残疾现患率也有所不同。

  调查表明,农村残疾儿童的比例高于城市,男孩高于女孩。父母文化程度越低,儿童患病率越高。经济情况越差,儿童患病率越高。

  另外,父母职业情况也会影响儿童患病率,如无业者家庭儿童残疾比例最高,技术人员家庭中儿童残疾比例最低。特别是母亲的文化程度和职业性质,更会直接影响到儿童残疾发生的可能性。(父母职业与儿童残疾现患率见左表)

  致残原因分析

  纯粹遗传因素比例较小

  调查显示,除智力外,其他类别的残疾发生随年龄增长的趋势不明显。专家认为,这从侧面反映了目前北京0-6岁儿童的致残原因仍主要与先天性因素有关。

  调查中残疾儿童有一半以上是先天性因素(包括全部产前因素和部分产时因素)致残。在先天性因素中,纯粹遗传因素造成的比例较小。

  据了解,产前因素主要包括遗传因素和母孕期环境因素,如慢性病、服药、缺乏营养、化学物理等环境有害物质、中毒等。

  产时因素主要包括出生窒息、颅内出血、产伤等。

  产后因素主要包括意外伤害、感染、心理社会因素、环境生态因素、药物和营养失调等。

  婚检:重要防线

  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婚检是减少出生缺陷和疾病的第一关口,婚检时通过询问病史、家族史和医学检查,可以筛出某些先天遗传性疾病和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的人群。北京婚检率仅为5%

  自2003年10月开始实施《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后,北京自觉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人数明显下降。

  据调查资料显示:2003年10月-12月婚检人数仅为2002年同期的8.7%;2004年北京婚检率仅为5%。此前,来自北京市卫生局的数字显示,自1995年到2003年,北京市每年为15万-16万人次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检率达99%以上,居全国第一。9年共检出疾病近9.6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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