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动症国外研究动向
2007年10月14日 17:48
儿童多动症国外研究动向

  早在1845年,法国医生Hoffmann首先描述了儿童无端表现的躁动不安行为不是由于孩子的顽皮,而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1892年学者Still正式发表了《儿童异常心理状态》的文章,首先对儿童活动过多作了更为充分的描述,认为多动症与智力迟缓或脑损伤不同,是独立存在的疾病。这些儿童的智力是正常的,他们所表现的多动不安、注意障碍、情绪不稳、冲动任性和攻击破坏等异常行为,不能完全以父母对儿童缺乏教养来解释,主要是由于在行为控制意志方面存在缺陷,即使有脑损伤存在,那也是极其轻微的。
 
  1922年霍曼等学者发现儿童患了脑炎以后可出现多动等行为障碍,故认为多动症状是由于脑炎后遗症所致。
 
  1931年Winncoff对该症进行了详细的描述,并且指出了这类综合征不是儿童期的活力旺盛所致,也不是舞蹈症样的异常活动,而提出“儿童多动症”或“活动过度综合征”的病名,1932年Kramer与Pallnow又正式以“儿童多动综合征”予以报道。
 
  1937年Bradley指出这种活动过度是儿童期行为异常的一种特殊形式,他曾应用口服苯胺取得良效。
 
  1942年Lindsley发现服用苯比巴舀可以使多动儿童症状加重。但这些在当时都没有受到应有重视。
 
  1947年Strauss和Lehtinen认为这类症状与脑损伤有关,因此命名为“脑损伤综合征”。
 
  1949年Gesell和Amatrnda更明确提出“轻微脑损伤”这一名称。但这些在当时都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仅名家的看法不一致,甚至连名称也未能统一。
 
  1959年Pasamanick等把行为和学习问题与脑功能损害联系起来考虑,并且认为与患儿出生时的脑损伤,对轻微脑损伤的概念引起广泛的兴趣和探索,但后来发现许多脑损伤患儿并不一定都有多动行为,而许多多动患儿又无脑损伤病史,故对轻微脑损伤的命名提出异议。

  1962年各国小儿神经病学专家在英国牛津开会讨论,提出在本病病因尚未弄清之前,暂时定名为“轻微脑功失调”(称MBO)并从多方面进行研究。然而,不少医生为了通俗易懂,为了避免给人们一个“疾病”的印象,往往就笼统地称之为“多动儿童”。此后学龄儿童中服药者越来越多,随之也带来了各种问题和看法。
 
  1966年美国为之举行3次全国性集会讨论进一步肯定MBO的名称,1970年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据美国报道当时全国有30~40万MBD儿童在服药治疗中。调查的发病率达到4%~10%,甚至16%。
 
  1971年美国召开了“关于应用精神振奋剂治疗行为障碍的学龄儿童”的讨论会制定了7项结论性建议:①对多动症儿童必须由医生考虑全面情况后才可作出诊断;②治疗必须根据家长自愿;③如果诊断确切,药物治疗对于儿童健康并无妨碍;④不会导致药物成瘾;⑤药厂不可直接给学校提供药物;⑥应该禁止儿童自行取服药品;⑦强调不应歧视那些曾用药物治疗的儿童,更不应该给他们留下任何“污点”。从此,MBD的防治工作日益受到重视。有关文献报道已逾百篇,专著出版也不下十余册。
 
  1977年举行的第29届世界卫生组织大会所采用的国际疾病分类第9次修订版(ICD-9),将本病定名为“童年期多动综合症”(Hyper-Kinetic Syndsome in Childhood)。
 
  1980年美国精神病协会出版了《精神疾病诊断统计手册》第3版DSM-Ⅲ用了“注意障碍”(Attention Deficit Disorder,简称ADD)的名称,正式作为1个独立的诊断名称。并订出了诊断的主要依据,各国儿科学也相继将ADD列为疾病内容。
 
  1987年修订的DSM-Ⅲ版更进一步把本病分为注意障碍(ADD)和注意障碍伴多动(ADHL)2型。现在世界各国都已逐渐认识到MBD或ADD是当前有关儿童保健学、神经精神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一项综合性重大课题,并积极从事研究。近年来在发病原理的研究有一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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