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重庆)奶业高峰论坛会议 纪 要
2012年03月26日 10:40
  七、关于增加体细胞数、嗜冷菌和耐热芽孢杆菌等指标的问题

  代表们认为,体细胞数虽然与乳制品安全性无直接相关,但却是母牛乳房健康状况的最好反映。体细胞数高说明牛群乳房炎发病率高,其结果必然是用药增加,乳中发生药物残留的机会也增加,不安全性也必然升高。嗜冷菌和耐热芽孢杆菌数量过高,是造成乳品变质的重要原因,即使细菌总数合格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不控制嗜冷菌和耐热芽孢杆菌,乳制品的安全也难于保证。为此,代表们建议应增加体细胞数、嗜冷菌和耐热芽孢杆菌等指标。

  八、关于提高生鲜乳安全标准与奶农利益冲突的问题

  有部分代表担心提高生鲜乳安全标准会损害奶农的利益。但更多代表认为,恰恰相反,原料乳质量差往往都是奶牛饲养管理水平低,健康状况差的结果。提高标准,可促使奶农改善奶牛饲养管理与挤奶卫生,提高产奶量和奶的质量,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益。与会代表也建议国家标准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地听取奶农的意见。

  九、关于乳品的“标鲜、标纯、标复原”的问题

  会议代表认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管理条例》以及质检总局、农业部《关于加强液态奶标识标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和法规对乳品标鲜、标纯、标复原等问题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新制定的乳品安全标准应与这些文件和法规保持一致,继续坚持“标鲜、标纯、标复原”的原则。

  十、有关巴氏杀菌乳安全标准起草单位资格的问题

  代表们认为,参与标准起草的乳品企业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一是要有较长的巴氏杀菌乳生产历史;二是产品有一定的产量,三是巴氏杀菌乳应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如果让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乳品企业作为标准的起草单位,而更多具有悠久巴氏乳生产历史的企业被排除在标准制定之外,是令人难以理解和无法接受的。另外,建议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不宜作为标准起草单位。此外,代表们还认为,在上述三个标准制定的整个过程中,尚未主动征求过奶农的意见。乳制品安全标准与奶农有直接利益关系,缺乏他们的参与,这是极不正常的。

  与会代表对国家重新制定乳制品安全标准普遍表示赞同和支持。他们都希望即将公布的乳品标准是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能真正指导和促进我国乳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附:]参会单位:北京奶协、上海奶协、天津奶协、重庆奶协、广州奶协、福建奶协、河北奶协、青海奶协、四川乳协等协会,光明乳业、长富乳业、佳宝乳业、江西阳光乳业、南京卫岗乳业、徐州绿健乳业、湖南阳光乳业、广西皇氏乳业、广西壮牛乳业、广东燕塘乳业、新希望乳业、四川雪宝乳业、陕西杨凌晨光乳业、百跃乳业、四川熊猫乳业、天友乳业、光大乳业、贵州好一多乳业、贵阳三联乳业、简阳杨森乳业、河南三剑客乳业、云南大理东亚乳业、西藏牦牛乳业、山西古城乳业等乳品企业的负责人以及中国农大、东北农大、四川农大、西南民族大学、华南农大、第三军医大学等部分院校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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