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猥亵学生被刑拘 受害者多未满14周岁
2011年12月07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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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教师猥亵女学生被刑拘 多名学生未满14周岁

  11月27日晚,湘潭县中路铺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一中学发生女学生被强奸案,涉及受害人多名。警方随即集中警力赶往事发中学,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讯问,并连夜对受害人开展调查取证。通过整晚工作,案情水落石出。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现年32岁,2010年上学期至2011年上学期任马家堰中学政教主任,案发时任该校教务主任。经初步查明,他在任政教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关心、辅导学生生活和学习、检查身体为由,多次将女学生单独叫到自己宿舍和学校展览室,对多名女学生进行猥亵。经初步查明,多名女学生被侵害时未满14周岁。

  通过连夜审讯,胡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湘潭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有关具体事实,公安机关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为人师表的教师却是“衣冠禽兽”,其恶行为人所不耻!近年来,儿童遭遇性侵犯的案件屡见报端,值得我们关注。性侵犯离孩子究竟有多远?

  让孩子远离性侵犯

  有时,父母担心和孩子谈论身体隐私部位的触摸及其他性侵犯可能会吓着孩子。这种担心其实反应出的正是父母的不安和焦虑。在与孩子谈论如何预防性侵犯时,可以像告诉他怎样过马路、不要拿火柴玩、不要玩刀子等其他安全规则方法一样。当你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发育水平,并以适当的、非恐吓的方式告诉他这些安全信息时,是不会给孩子的心里造成恐慌的,而且你的孩子会运用你教给他(她)的技能来保护自己,使他(她)受益终身。

  父母该告诉孩子哪些原则

  “在我们家里没有秘密。”

  研究发现,遭遇过性侵犯的儿童通常不愿意泄露秘密,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觉得别人不会相信他们,另一方面他们对于“揭发”大人感到很不自在。

  所以要向孩子解释,不论是成年人或是比她大的孩子都没有权利让她保守秘密——如果有人这么要求她,必须立刻告诉家长。当然,对学龄前儿童来说,惊喜和秘密之间的界限不是很明确,所以你要向她解释:“秘密是指某些永远不可告人的事情,而惊喜是别人最终会知道的,比如生日礼物。”

  “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没有人可以亲你或抱你。”

  如果你想抱抱孩子,但是她却拒绝了你——因为她正忙着玩耍或是因为心情不好——你就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告诉她:“你是对的。只要你不希望别人碰你或亲你,别人就不能这么做。”如果父母总是告诉孩子,别人做出这种亲昵的动作都是因为喜欢她,那就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让孩子丧失了自我保护的意识。

  “游泳衣遮挡的身体部分是你的隐私。”

  即便你的孩子还很小,但是每次提到身体部位的时候也应该用实名,这点很重要。告诉孩子,别人不应该触摸或是看她的隐私部位。例外的情况只是妈妈或者爸爸帮她洗澡的时候,当她需要在别人的帮助下上厕所的时候,以及医生检查身体的时候,当然这个医生应该是值得信任的。

  孩子到了5岁,你就可以直接告诉她,有些人可能会试图触摸她身体的隐私部位。但是,这个时候先不要使用“性侵犯”或者“性骚扰”这种词。你可以把这种情况归为欺侮,你可以说“有些人是通过骂人或打人来欺侮别人,也有些人喜欢偷看或是触摸别人的隐私部位。不管什么时候什么人想欺侮你,你都得告诉我们。”

  这种谈话一次是不够的。你得经常向孩子重申,在家里既可以说好事情,也可以说让她感到害怕或其他不好的事情。

  “你可以对比你年龄大的人说‘不’。”

  侵犯者通常会以乖小孩为袭击对象,所以尽管你需要教育孩子尊重大人,比如老师、教练、校园辅导员等等,但是你也必须告诉孩子,如果别人让她做某些令她不愉快的事情,她可以拒绝。

  “帮助你鉴别各种触摸。”

  与孩子一起讨论不同的触摸。如什么是好的触摸,什么是不适当的或有害的触摸,还有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触摸。

  好的触摸是儿童喜欢的,如父母亲的拥抱和亲吻,与朋友的手拉手。不知道是好还是坏的触摸,儿童感到迷惑或不舒服的触摸。

  不适当的或有害的触摸是儿童想停止的触摸。不适当的或有害的触摸包括打、拍、踢,或触摸儿童的隐私部位。告诉你的孩子个人身体的权力。让你的孩子知道他(她)有权选择谁可以碰他(她),谁不可以碰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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