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年将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2011年11月25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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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公办幼儿园收费一直偏低 拟明年调整

  昨天,广州市教育局公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2012年,各区县公办幼儿园占比达20%,力争2013年公办园占比达30%以上。市教育局将每年公布各区、县级市公办园数量、比例等情况。

  《通知》指出,市、区两级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2011年起,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幼儿园建设。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

  对于公办幼儿园一直偏低的收费情况,《通知》表示,市教育局将会同市物价局、财政局,于2012年在成本调研的基础上完善广州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

  此外,之前不少幼儿园老师反映的待遇低问题,《通知》中也指出,要争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与中小学教职工同等待遇。公办编制幼儿教师与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的职称评聘、工资、福利、退休等政策。

  民办教师方面,各区要出台当地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指导意见。民办幼儿园要建立教职工工资专户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确保专任教师工资逐步提高到当地平均工资水平。

  幼儿园收费高的问题一直为广大民众所关注,懵懂天真的孩子每年学费数千甚至数万,费用几乎接近或超过一个大学生的学费,令家长们苦不堪言。此前,曾有提议要把幼儿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的范畴,这样一方面是基于幼儿园高收费的考虑;另一方面,参差不齐的收费标准会导致幼儿教育质量发展的不平衡。

  教育是人人都可享受的公共资源,不应该是漫天要价的商品。中小学的义务教育体制保证了教育的公共服务属性,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每个学龄儿童都有学上”的公平。然而,同样至关重要的学前教育,却屡屡遭受“高收费”的诟病,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原因一:幼儿园收费巧立名目

  一些公办园、民办园过分追求经济利益,高收费、开办特色班、重复收费,侵害了家长的利益;一些乱收费的项目例如暖气费、空调费等造成了家长经济负担的加重。涉及千家万户的幼儿教育事业,近年来成为不少普通家庭的烦恼。

  原因二:家长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许多幼儿园都有自己的“特色教育”,打着一些先进理论和模式的招牌吸引家长,虽然有些家长对此一知半解,但是仍然愿意花重金让孩子从小接受不同凡响的幼儿教育,只为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原因三:学前教育资源失衡

  虽然在多数人看来,幼儿园收费标准整体偏高,但幼儿园收费该不该高还是引来颇多争议。“客观地说,高收费并不是幼儿园的错,它只是真实地反映了市场的供需关系罢了。”有经济学者就表示,目前的高收费只能说明幼儿园数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一方面打击着黑幼儿园,另一方面许多孩子在打击整顿后面临无处上学的尴尬境地。无证幼儿园尚需“肩负”孩子入托重任,可见幼教资源的缺乏程度,供求失衡下的高价也就不难理解。

  原因四:学前教育制度漏洞

  由于新的义务教育法没有将学前教育纳入公共服务范畴,而《学前教育法》尚未进入立法机关的视野,所以直到今天,幼儿园管理体制、经费投入与使用,以及教师、家长的责任与权利等法律关系,犹如一团乱麻,根本没有厘清。在缺乏法律保障的语境中,即使幼儿园漫天要价,也无须付出任何违法成本,而家长更不可能通过法定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再从管理体制来看。在不少地方,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基本处于某种真空状态。加之,国家对幼儿教育收费没有制订统一标准,那些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收费昂贵的“特长班”于是遍地开花。

  综合以上原因,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制定,一方面要考虑到幼儿教育阶段地区间、阶层间家长们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出台,要充分考虑到部分私立幼儿园的利益获取。所以,教育部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暂行办法时,在标准制定、具体学校“对号入座”、督促标准施行的过程中,需要保证程序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在家长和幼儿园的利益格局分配上,找到一个合适而合理的平衡点:满足家长们的期待,让他们能够理解、接受和认可收费标准;让私立幼儿园的办学积极性一如既往;与此同时,公立幼儿园的生源分配,也应做到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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